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就需要进行报废处理:
设计使用年限到期:
气瓶或者瓶阀使用时间超过其设计使用年限的。对于设计使用年限不清的气瓶,应按照相关标准确定设计使用年限。
车用气瓶随车辆报废:
车用气瓶随报废车辆一同报废,其中出租车使用的车用压缩天然气瓶使用时间最长为8年。
低温绝热性能失效:
低温绝热气瓶的绝热性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并且无法修复的。这种情况下,气瓶必须报废。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经检验不合格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气瓶,也应予以报废。例如,气瓶外表面有火烤、烧伤痕迹,或颜色标记和瓶阀出口螺纹不符合规定等。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报废条件,可以确保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避免因超期使用或存在隐患引发的安全事故。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科目知识点:气瓶的报废
考点试题:
1、气瓶达到使用年限、不具备修复及使用条件后应执行报废处理,以下针对报废气瓶的定性及处置要求正确的是( )。
A. 低温绝热气瓶的绝热性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应执行报废处置
B. 采用钻孔或者破坏瓶口螺纹的方式对报废气瓶进行去功能化
C. 报废气瓶修理、翻新后可让步接收
D. 气瓶消除使用功能处理机构应当对所处理的气瓶逐只进行记录并报告数量
选项B错误。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采用钻孔或者破坏瓶口螺纹的方式,对报废气瓶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处理;
选项C错误。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将报废气瓶(包括气瓶附件)修理、翻新后销售、使用;
选项D正确。进行气瓶消除使用功能处理的机构应当对所处理的气瓶逐只进行记录,并且每年向负责办理气瓶使用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消除使用功能的气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