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置:233网校>中级安全工程师>综�辅导

考�辅导:第二章安全生产法


第五节  ç”Ÿäº§å®‰å…¨äº‹æ•…的应急救æ�´ä¸Žè°ƒæŸ¥å¤„ç�†
大纲�求:
1�应急救�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工作顺利实施的组织�障
包括:应急救�指挥系统�应急救�日常值�系统�应急救�信�系统�应急救�技术支�系统�应急救�组织��费�障。
2�应急救�组织建立的主体
县级以上地方�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预案,建立应急救�体系
�险物�的生产����储存��以�矿山�建筑施工��应当建立应急救�组织
生产��规模较�,�以�建立应急救�组织的,应当指定兼�的应急救�人员
3�生产����负责人�责
��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采�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少人员伤亡和财产�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的部门
�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得故�破�事故现场���有关��。
4�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责
接到事故报告�,应当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报。
5�地方政府在应急救�中的�责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当立�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6�事故调查处�的��和�求(No.73)
��:34�令�75�令
�求:按照实事求是�尊�科学的原则,按照“四�放过�的原则,�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出处���。
7ã€�å�•ä½�和个人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æ�´å’Œè°ƒæŸ¥å¤„ç�†ä¸­çš„义务(No.72  No.75)
任何��和个人都应当支����事故抢救,并�供一切便利�件。
任何��和个人�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法调查处�。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课程礼包

立�注册
扫一扫,立�下载
���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