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6日,住建部正式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这份新规直接重构了建筑行业安全管理体系——从企业到项目,安全总监的配置从“可选项”变成“硬指标”,同时对安全员配备、履职要求划出明确红线,每一条都直接关系到企业资质、项目开工和安全责任认定,必须逐字吃透。
一、新规两大核心突破:安全总监从“可选”变“必配”
1. 企业层面:特级、一级企业必须“配齐”安全总监
新规第七条明确: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以及一级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宜”设置专职安全总监;同时鼓励二级及以下企业、分支机构、子公司,根据经营规模和安全风险同步设置安全总监。
2. 项目层面:3类项目必须配安全总监,规模红线清晰
新规第二十一条直接划出项目安全总监配置的“硬门槛”,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项目必须配备安全总监,并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峰值超过500人;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价款大于4亿元,或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累计长度超过4千米。
二、企业安全总监:中级注安+3年经验成“硬性门槛”
新规第八条对企业安全总监的资质提出明确要求,不再是“有经验就能上”,而是形成“资质+经验+考核”的三重门槛,缺一不可:
1. 资质硬通货: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
2. 证书必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入场券”
3. 经验底线:2-3年本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原文内容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上海市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原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