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业务:与汽车消费相关的贷款、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
负债业务: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吸收股东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入、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金融债券。
其他业务:资产证券化、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
汽车金融公司始于1919年的美国通用汽车票据承兑公司。
功能定位:①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有效刺激我国的汽车消费需求;
②通过汽车金融服务促进汽车制造、销售与汽车金融的有机结合,延长企业价值链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