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学院2008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报考须知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1)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2)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3)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我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根据卫生部科教司《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的要求,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慎重报考。
二、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市成招办有关要求,于8月15日至8月28日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网址:www.bjeea.cn或www.bjeea.edu.cn。9月1日至7日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没有北京市户口而又确需在京参加报考和学习的考生除持本人身份证外,还需持有在京户口暂住证),按规定到指定报名确认点进行报名确认与考生资格审验。(详见《北京考试报》届时刊登的“2008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考试:
1.时间:2008年10月11日、10月12日
2.考试科目:按全国成人高校统一考试规定科目设定:
(1)专科起点本科:医学类
政治、外语、医学综合(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内科学基础(诊断学),外科学(外科总论)。
(2)高中起点专科:西医类
外语、语文、数学(理)。
3.考生在北京市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入学统一考试,我校不再另行组织专业课考试。
四、录取
1.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2.考生符合加分的条件按北京市成招办颁布的招生规定的要求办理。
3.凡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在校中专生和高中生不得报考我校专科专业)。
4.被录取的新生,统一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注册。
5.新生录取后,无论何时经查不符合国家和我校招生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
五、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根据本人出勤情况,登记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
2008年各招生专业学费参考收费标准(不含教材费)
专升本:
医学检验学:每学年2970元/人
护理学:每学年2700元/人
医学影像学(影像技术方向):每学年3210元/人
专科:
护理:每学年2200元/人
北京协和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校网址:www.cams.ac.cn
电话:65105833;65105832;
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九号
邮政编码: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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