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第二节 会计核算
考点一:如果原始凭证有错误时,可以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但如果原始凭证的金额有错误时,只能重新开具。
考点二: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考点三:财务会计报告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
考点四: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谁来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应该签名并盖章。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1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档案管理
考点一: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考点二: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考点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最短的是3年,最长的是25年。
考点四:会计档案的销毁
(1)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专人负责监销
(3)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第三节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关于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并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单位负责人承担最终责任。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
(2)会计机关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处理。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反会计法律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