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一:税收征收管理机关的职权
第二节 税务管理
考点二:税务开业登记
开业登记,注意时间是30天,30天是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天。开业登记时先工商,后税务。
考点三:注销登记,注意时间和顺序。
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考点四: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法定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置相关的账簿。
考点五:对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规定,注意应该从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天内将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处理方法等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考点六: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有关凭证保存的时间是10年,注意:10年和5年的区别。如果纳税人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时,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考点七:如果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免税期间仍需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第三节 税款征收
考点八: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其他方式。
考点九:延期申报纳税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考点十:纳税人多交税款的时候,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可向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考点十一: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先后顺序。
如果当事人从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不管交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首先按照税务机关的决定缴纳税款,滞纳金。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考点十二: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的时候,如果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期限,应当在10天之内交税。如果应该在
考点十三: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主动放弃到期债权,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这个规定和《合同法》完全一致。
税务机关依法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