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这里简便的记忆方法可以理解为――谁违约,谁吃亏;谁守约,谁占便宜。
例2、X、Y订立一份买卖合同,合同执行按订立时的政府定价,价格为3万元/吨,交货期为3月20日前。3月15日政府将定价由3万元/吨调整为4万元/吨,3月25日X交付了货物。Y应当按照下列何种价格付款( )。
A、3万元/吨
B、4万元/吨
C、3.5万元/吨
D、市场价
答案:A
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如果履行的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履行。
履行方式规定不明确的,应该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例3、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对于合同履行地点规定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其履行地点应当是( )。
A、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
B、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C、合同签订地
D、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答案:B
7、违约责任
包括:违约金、定金条款,约定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