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打算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可以不进行约定,但是如果要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则要进行约定。
三、合同订立的方式(重点)
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邀请(可能)――要约――新要约(可能)――承诺
1、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
(1)要约可以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要约邀请可以称为: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
(2)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必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如果缺少主要条款的一项或几项,则属于要约邀请。
(3)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法律行为,一经发出,即受约束;要约邀请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不受所发出的邀请的约束。
例4、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要约邀请。
C、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邀请,乙公司的行为构成要约。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邀请,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
答案:A
2、要约的生效时间、撤回、撤销、失效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要约的撤回
是指在发出要约后,要约生效前(即到达受要约人前),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3)要约的撤销
是指在要约的撤回期限已经过去后(即要约生效后),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受要约人。
两种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
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4)要约的失效
要约失效的情形:
①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4、承诺
(1)承诺是指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对要约内容无条件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
(2)承诺主要以通知方式作出。
(3)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5)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对合同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也应当视为新要约。
例5、A公司于3月5日向B企业发出签订合同要约的信函。3月8日B企业收到A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B企业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合同法》规定,A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
A、要约撤回
B、要约撤销
C、要约生效
D、要约失效
答案:A
例6、以下各项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B、要约人依法撤回、撤销要约
C、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
D、承诺因特殊原因在到达要约人时已经超过承诺期限
答案:AB
例7、甲公司拟用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其制作的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的招标书。乙公司在接到标书后制作了投标书。甲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确定乙中标,并向乙发出中标通知书。下面选项中属于合同要约的是( )。
A、甲向乙发出招标书
B、乙向甲发出投标书
C、甲对标书进行决标
D、甲向乙发出中标通知书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