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辅导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复习指导: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2年7月5日

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资料共享专区

 知识点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知识点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知识点三、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知识点四、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知识点五、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知识点六、劳动合同的类型

 知识点七、劳动合同的效力

 知识点八、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知识点九、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知识点十、医疗期

 知识点十一、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知识点十二、劳动合同解除

 知识点十三、劳动合同的终止

 十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十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知识点十六、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

 知识点十七、劳动调解

 知识点十八、劳动仲裁

 知识点十九、劳动诉讼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章节习题

  知识点十六、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及适用范围(熟悉)

  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的范围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二)劳动争议的解决原则和方法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举证责任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

  方法   解释
  协商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仲裁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起诉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注意:劳动争议仲裁不实行一裁终局制,但是必须仲裁前置。

  考情分析: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各章考情分析汇总
  编辑推荐: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两科辅导资料大全
  备考专题: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专题
  考试试题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专练

  考试小工具,轻松应用助学习:(点击小图标,进入考试应用)新增考试群组,欢迎考生加入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在线模考,免费估分!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章节习题,模拟测试!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高清课程,讲师辅导!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订阅,掌握最新考试报考!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互动交流、你问我答!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