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某有限责任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11月,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当月有关业务:
(1)外购用于生产的原材料一批,货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0万元,另支付运费10万元,运输单位已开具运输发票;
(2)外购大型机器设备一套,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2.2万元,货款已付并验收入库;
(3)销售化妆品一批,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457万元(含增值税),向购货方收取手续费11.7万元;
(4)将公司闲置的一套设备出租,取得租金收入1万元;
已知:该公司月初增值税进项税余额为6.3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运费的进项税额扣除率为7%,消费税税率为30%,营业税税率为5%。
当年有关经营情况:
(1)该公司2005年初向税务机关报送该2004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中,表中填报的产品销售收入为7000万元,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后,利润总额为-15万元,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也是-15万元。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以下各项支出:
(2)该企业职工总数为70人,全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为65万元,已经列支。该省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每月人均550元;
(3)该企业按照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共11.4万元,已经列支;
(4)该企业通过希望工程向希望小学捐款20万元,已经在财务列支;
(5)该企业全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8万元,已经在财务列支。
要求:
(1)计算该公司11月份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及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该公司11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
(3)计算该公司11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
(4)计算该公司11月份应纳营业税税额。
(5)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超过准予列支标准的支出项目进行调整,计算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应纳税额。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解析】当事人如果发现终审的裁判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正。
2.A
【解析】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3.A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无效合同的处理中,对于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4.B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任期都是3年。
5.D
【解析】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6.B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并决定董事的报酬。
7.B
【解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8.B
【解析】企业生产计划属于企业的内部经营方面资料,不是会计档案。
9.C
【解析】根据《总会计师条例》规定,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
10.B
【解析】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
11.A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12.D
【解析】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13.C
【解析】起征点的规定只适用于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
14.C
【解析】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当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5.D
【解析】企业所得税是按年征收,分月或者季度预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国企业所得税在年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
16.C
【解析】银行罚息支出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7.B
【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18.A
【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15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19.A
【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20.A
【解析】我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1.D
【解析】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如果不按期缴纳出资,应当向已经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2.D
【解析】单位应该建立财产清查制度,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相符合。
23.B
【解析】根据《会计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文字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24.B
【解析】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25.A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利润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