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考点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
考点二: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收入范围。
考点三: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有关的付款依据。
举例:A企业向个人签发10万元的支票,由于转入的金额超过5万元,个人如果将该收入转入个人账户的,需要向开户银行提供双方的买卖合同作为证明。
第三节 票据的结算
一、票据概述
考点一: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
考点二:票据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考点三:提示承兑的期限: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提示承兑的时间为出票后一个月。
提示付款期限: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本票出票之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
票据的权利消时效。
考点四: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
考点五:不同的当事人,票据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处理:出票人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票据无效;背书人的签章不符合规定,不影响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承兑人和保证人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人的签章效力。
考点六:票据丧失补救:补救的措施包括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
举例:如果甲4月1日丧失了支票,补救措施包括两种,第一种可以直接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第二种首先申请挂失止付,但是挂失止付之后必须在3天之内进行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挂失止付;注意哪些票据丧失时可以挂失支付,具体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四种。
二、银行汇票
考点一:出票金额和实际结算金额。
考点二:银行汇票背书转让应当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考点三: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