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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泉州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7日

  关于发放我市2015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社会工作者、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一、我市2015年度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可供领取,领取方式为:市直单位人员(在市财政局进行现场审核的)请在每周一、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由领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代人领取的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件,或由单位出具领取证书的介绍信并携带办理人身份证件)及2寸免冠近照1张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津淮街东段丰泽区政府西侧)八楼811室办理(联系电话:22135549);各县(市、区)考生(在当地财政局进行现场审核的)请向所在地人事、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咨询领取证书相关事宜,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鲤城区    22355219
  丰泽区    22508205
  洛江区    22633825
  泉港区    87987377
  晋江市    82002885
  石狮市    83051223
  南安市    86382232
  惠安县    87382173
  安溪县    23232409
  永春县    23878650
  德化县    23523867
  开发区    22353027
  台商投资区  27396657
  二、我市2015年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已可供领取。我市成绩合格人员请在每周一、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代人领取的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件,或由单位出具领取证书的介绍信并携带办理人身份证件)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津淮街东段丰泽区政府旁)八楼811室领取(联系电话:22135549)。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批科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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