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
一、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核算的内容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根据票据是否带息,商业汇票分为带息商业汇票和不带息商业汇票。
不带息票据是指票据到期时,承兑人仅按票据面值向收款人付款的票据。这种票据的到期值即为票据的面值。
(二)应收票据的核算
1.取得应收票据
2.收回到期票款
3.转让应收票据
4.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得计提坏账准备。
二、应收账款
(一)应收账款核算的内容
(二)应收账款的核算
1.应收账款入账价值的确定
(1)商业折扣。是指销货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多购商品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
(2)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2.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三、预付账款
(一)预付账款核算的内容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预付账款是企业暂被供货单位占用的资金。
(二)预付账款的核算
预付账款的核算包括预付款项和收到货物两个方面。
1.预付账款的会计处理。根据购货合同的规定向供应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收到货物的会计处理。企业收到所购货物时,根据有关发票账单金额,借记“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当预付货款小于采购货物所需支付的款项时,应按不足部分补付货款,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当预付货款大于采购货物所需支付的款项时,对收回的多余款项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四、其他应收款
(一)其他应收款核算的内容
(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1.备用金的会计处理
(1)定额备用金制。
(2)非定额备用金制。
2.备用金以外的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
五、坏账的核算
(一)坏账损失的确认
(二)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
1.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是指根据会计期末应收款项余额乘以估计坏账率来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2.账龄分析法。是指根据应收款项入账时间的长短来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3.销货百分比法。是指根据赊销金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4.个别认定法。是指根据单笔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