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调控:国家用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直接对每个微观经济单位而不通过市场机制来进行的宏观调控。
2、间接调控:国家用经济手段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的宏观调控。
区别:主要标志是国家采取的宏观调控手段是否通过市场机制这一中间环节来发挥作用。
1、保持经济总量平衡和经济结构优化(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的基本目标)
(1)经济总量平衡是指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2)经济结构是社会生产一定发展阶段上国民经济各部门、社会再生产各环节、社会各地区之间的比例、构成及相互关系。它包括产业结构、地区结构、企业结构、商品和劳务的供给与需求结构等。
2、保持经济适度增长
3、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4、实现充分就业和收入分配公平
5、国际收支平衡
上述各项宏观经济调控目标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体系。国家要完成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任务,必须使各项宏观调控目标同时实现。但在不同时期和不同情况下,国家对各项宏观调控目标的侧重点是可以有所不同的。
1、计划调控手段:通过国家制定的长期、中期、短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国民经济的运行和发展进行调节。
在计划管理中有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两种方式。
(1)指令性计划:具有强制性,是下达后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必须执行的计划管理方式。
(2)指导性计划:不带有强制性,是国家通过运用经济杠杆和经济合同等方式,引导企业能动地实现国家计划任务的计划管理方式。计划体制改革,就是要从指令性计划管理为主,转变为以指导性的间接计划管理为主,即国家计划总体上应当是指导性的计划。
2、经济调控手段: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以间接调控为主,就是主要依靠经济调控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经济调控手段是指依据价值规律的要求,通过运用与价值形式相关的各种经济杠杆调节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以引导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达到宏观经济调控目的的调节手段。
3、法律调控手段
4、行政调控手段:国家依靠行政机构、采取带有强制性的命令、指示、指标、规定和下达指令性任务等行政方式,来调节和管理经济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