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 |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负债 |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提示】一般而言,负债要么不产生暂时性差异,要么产生的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交易性金融负债,既可能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也可能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
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资产 | 账面价值(会计) | 计税基础(税法) |
存货 | 实际成本-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 实际成本 |
固定资产 | 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折旧-减值准备 | 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折旧 |
无形资产 | (1)使用寿命有限: 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摊销-减值准备 (2)使用寿命不确定: 实际成本-减值准备 | (1)自行研发符合加计扣除的: 实际成本×175%-税法累计摊销 (会计累计摊销×175%) (2)其它: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摊销 |
投资性房地产 | (1)成本模式:实际成本-会计累 计折旧或摊销-减值准备 (2)公允价值模式:当前公允价 值 | 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折旧或摊销 (类似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值准备 | 账面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当前公允价值 | 实际成本 |
长期股权投资 | 成本法:实际成本-减值准备 权益法:账面余额-减值准备 | 实际成本 |
含义 | 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 |
公式 |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 | |
提示 | 会计和税法对收入、费用的确认原则 | 会计:权责发生制 税法:据实扣除,不允许在实际发生成本费用前扣除
|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限制 | 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是减少,所以要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
对应 科目 |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其他综合收益(交易或事项与所有者权益相关,如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商誉、资本公积(与企业合并有关) 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会计政策变更或前期差错更正) |
2.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量
公式 |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税率(未来转回期间 的税率) 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
提示 | 无论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资产不要求折现 |
1.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原则 | 除所得税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
对应 科目 | 借:所得税费用 其他综合收益(交易或事项与所有者权益相关,如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商誉、资本公积(与企业合并有关) 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会计政策变更或前期差错更正)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公式 |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税率(未来转回期间 的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
提示 | 无论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要求折现 |
3.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特殊情况
(1)商誉的初始确认
情形 |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免税合并 | |
商誉 | 账面价值 | 计税基础 |
商誉=合并成本-被购买方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 零,从资产的计税基础定义出发,因为是免税合并,合并过程没有给税务局交过税,因此处置子公司时,税务口径也不会让商誉账面价值去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所以计税基础是零 | |
暂时性 差异 | 商誉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不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 因为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则减少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增加商誉,由此商誉账面价值的计算进入不断循环状态 |
(2)例外条款
例外条款 | 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如果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所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 |
举例 |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 | |
会计处理 | 按照实际发生额费用化,按照实际发生额资本化 | 账面价值(实际发生额)小于计税基础(实际发生额的175%),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 |
税法处理 | ①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加计75%扣除 ②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 |
提示 | 无形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会计与税收规定之间存在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持续持有过程中,在初始未予确认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范围内的摊销额等的差异亦不予确认 |
(3)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等相关的暂时性差异
长期股权投资 | 账面价值 | 计税基础 |
成本法:实际成本-减值准备 权益法:账面余额-减值准备 | 实际成本 | |
暂时性差异 | 一般情况: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条件(同时满足): 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 |
例外情况:拟长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由于不出售(账面价值不会变成0),就不会有后续的暂时性差异转回,因此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
1.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所得税
含义:与当期及以前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
举例:
①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
③同时包含负债及权益成分的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
④自用房地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在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取得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比如,购买方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在以前期间发生的未弥补亏损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用于抵减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
购买日 | 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不予以确认 | ||
购买日后 | 条件 | 会计处理 | 会计分录 |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 | 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所得税费用) |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商誉 所得税费用 | |
除上述情况以外 | 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费用) |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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