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

四川2013年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3年8月28日
  • 第1页: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川经信职改办〔2013〕57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级有关部门职改办、省人才交流中心,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定于8月启动2013年度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2013年度四川省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与原件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link.233.com/22546注册,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核,核实其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初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写出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
  (三)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或省级主管厅局职改办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合格的,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四)市(州)所属单位和民营企业报送当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和职改办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到省经济和工程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省级厅局所属单位由厅局职改办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到高评办。
  (五)中央在川单位委托评审的,应送委托书。
  三、评审程序
  (一)初审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对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高评办对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二)答辩
  四川省经济和工程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专业组组织答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1.虽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
  2.破格晋升(破格主要指不具备规定资历、学历和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符合高级工程师基本申报条件,未发表论文的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者;
  4.高评委及专业组根据申报者情况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答辩时间及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三)专业组评议
  高评委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四)评审会议
  高评委评审,评审结果报省职改办审查。
  (五)省职改办审查
  省职改办公示后,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由省职改办发通知到省级主管部门或各市(州)职改办。
  (七)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者单位或个人接到省职改办评审通过通知后,到送审单位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各市(州)职改办或由省级呈报单位(或中央驻川企业)到省职改办办理职称证书。
  四、材料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两部分,申报材料严格按照《2013年度四川省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规范》执行。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任职前工作业绩、任职后工作业绩、学术论文、考试成绩、资格条件、个人思想总结、单位推荐意见以及相关附件等。
  (二)纸质材料包括:所有网上申报信息。按照《2013年度四川省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规范》要求直接在网上打印、装订成一册,并由单位、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人社局职改办或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五、申报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13年9月1日—9月30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10月15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网上(link.233.com/22546)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级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在川单位职称工作负责部门需对申报者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严格审查、出具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高评办不予受理。
  (二)事业单位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须要本单位有相应正高编制职位空缺。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核实申报者所在单位岗位设置、岗位需求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印章确认,否则高评办不予受理。
  (三)收费标准按照省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川职改办〔200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1999〕265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240元,答辩费80元。240元评审费报送材料时交,由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级有关部门职改办代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统一开取收据;80元答辩费参加答辩时交。
  (四)《2013年度四川省经济和工程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2013年度四川省经济和工程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规范》以及相关申报材料附件请登陆四川省经济和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http://link.233.com/22546)查询或下载,评审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将通过该系统进行网上发布,请各参评单位及个人关注网上信息。
  (五)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13年9月30日。
  (六)评审工作联系电话:028-86262716、86265084;电子邮件:scjwrsc@126.com。
  (七)评审申报系统技术服务电话:15308085209,电子邮箱:1647842833@qq.com。
  附件:四川省经济和工程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设置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6日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