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山东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是什么?2026年山东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政策要求参考如下:
(一)申报山东省经济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应符合《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工信人〔2020〕162号)所列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申报山东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应符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知识产权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市监人规字〔2023〕17号)所列相应职称申报条件。参加高级经济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的,必须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合格标准(60分及以上),且考试成绩在5年有效期内。
(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通过破格、改系列、复合型、非企事业单位交流到企事业单位等方式申报评审的,按其规定执行。
(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申报人员应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职称申报系统可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自动提取申报人员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申报人员如需修改系统自动提取的继续教育信息,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维护个人信息后重新提取。
(五)通过破格、改系列、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直通车”、非企事业单位交流到企事业单位等方式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的,需参加业务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注意:具体评审条件与要求,以当年评审发布公告的要求为准,另外山东评审具体要求各市不同,注意查看本地评审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