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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2015)

来源:233网校 2015-11-17 09:32:00
导读:保证和提升从业人员的技术知识、专业技能和胜任能力,编制此大纲。

  第六部分 创新业务

  1.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

  (证监会公告〔2013〕37号,2013年9月3日发布并施行)

  2.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指引》

  (证监会公告〔2015〕5号,2015年3月27日发布并施行)

  3.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

  (证监会公告〔2010〕13号,2010年4月21日发布并施行)

  4.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6〕93号,2006年5月14日发布并施行)

  5. 《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4〕49号,2014年11月19日发布并施行)

  6. 关于发布《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的通知

  (中基协发〔2015〕4号,2015年4月17日发布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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