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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律法规时间考点全在这里,收藏后太让人省心了-上

作者:233网校 2020-03-30 18:00:00

时间知识考点,历年考题也是比较容易出题的,为了便于大家学习,233网校老师将基金法律法规关于时间知识考点都进行了汇总和总结,大家务必要收藏好,这样会为你省去很多的时间 并不断强化此知识点。

一、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时间点

时间

标志性事件

2012年6月6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立

1924年

世界上第一只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美国波士顿“马萨诸塞投资信托基金

1868年

最早的基金——英国“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基金

1971年

第一只货币市场基金建立

1992年11月

设立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发起设立了当时国内最大规模的封闭式基金——天骥基金

1992年11月

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国内第一家投资基金——淄博基金是我国境内第一家较为规范的基金,于1993年8月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2004年底

首只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华夏上证50ETF

2004年6月1日

《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

1990年

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推出第一只ETF

1993年

美国第一只ETF——标准普尔存托凭证

2004年

我国第一只ETF——上证50ETF

2007年

证监会颁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实行办法》

二、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对象

(1)现金;

(2)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离职后的任职限制

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期限内,不得在被监管的机构中担任职务;领导干部离职后3年内,一般工作人员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机构任职。

限制交易

限制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案情复杂的可延长15个交易日

基金设立申请

证监会收到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的6个月内给批准与否的决定,收到变更申请60日内给决定

基金经理任职条件

任职基金经理要有3年以上经验,3年内未受行政处罚

不得担任基金管理人的情形

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厂长、高级管理人员,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终结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基金管理人选任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在6个月内选任新基金管理人

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

其合同期限应为5年以上

封闭式基金的交易时间

封闭式基金的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公众节假日除外),每天9:30—11:30,13:00—15:00。

ETF建仓期

ETF建仓期不超过3个月

基金份额发售

基金管理人收到准予注册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份额发售,募集期限自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募集失败处理

募集失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款项

募集期满验资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收到验资报告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

基金宣传推介规范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意见书应在向公众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备案

投资冷静期

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私募基金登记

协会应该在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理登记手续。

基金法律法规关于时间、数字的考点比较多,考试也喜欢考,想要一次性记下来是不可能的,还是要多看加深印象。点击直接进题库进行实战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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