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资金委托投资业务
(2)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3)资产支持计划业务
(4)私募基金业务
(5)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非寿险非预定收益投资型保险产品的资金管理
(6)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1)在我国,传统的资产管理行业主要是基金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
(2)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个人财富的不断积累,金融监管机构对资产管理的金融管制逐渐放松,投资者对理财的需求不断上升,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纷纷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除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外,还提供券商资管、保险资管、期货资管、银行理财等各种资产管理产品。
(3)分处不同监管体系的各类机构广泛参与、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交叉融合所形成的既相似又不同的混业局面,是我国目前资产管理行业的现状。
①分类统一标准规制,逐步消除套利空间
②引导资产管理业务回归本源,有序打破刚性兑付
③加强流动性风险管控。控制杠杆水平
④消除多层嵌套,抑制通道业务
⑤加强“非标”业务管理,防范影子银行风险
⑥建立综合统计制度,为穿透式监管提供根本基础
①资金池操作存在流动性风险隐患
②产品多层嵌套导致风险传递
③影子银行面临监管不足
④刚性兑付使风险仍停留在金融体系
⑤部分非金融机构无序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1)公开募集基金,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200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①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人应当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销售资产管理计划。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是指委托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定客户。
③资产管理人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不得超过20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合计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但不得超过50亿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指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专门的子公司,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的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4)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指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专门子公司,通过设立特殊目的机构或者设立合伙企业或者公司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来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1)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①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②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①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②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③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①、②、④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证券公司可以依法从事下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1)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2)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3)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推广,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所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①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②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应当具有较强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单一客户的起始委托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委托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1)信托公司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②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唯一受益人;
③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④信托期限不少于1年;
⑤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⑥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⑦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⑧银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2)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①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②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③个人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1)商业银行可以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
(2)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客户:指金融净资产达到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商业银行客户。
(3)商业银行高资产净值客户
高资产净值客户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商业银行客户:
①单笔认购理财产品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
②认购理财产品时,个人或家庭金融净资产总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自然人;
③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每年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合计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