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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级�济师考试�济基础知识:诉讼与仲�法律基础知识(1)

2010年9月26日��: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导读:导读:考试大为考生整��级�济师考试�济基础知识辅导:民事诉讼法基础知识。希望�以帮助考生有效备考。查看2010年�级�济师考试�济基础:诉讼与仲�法律基础知识汇总

  5�审普通程�和简易程�

  (1)起诉

  ① 定义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民事�利�到侵害或与他人�生争议时,�人民法院�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法�护的行为。

  ② 原告和被告

  �起诉讼的人为原告,被�起诉讼��法院通知应诉的人为被告。

  ③ 起诉必须符�的�件——四个�件: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由;

  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在诉讼时效内进行。

  (2)��

  ①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审查:

  认为符�起诉�件的,应当在 7 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认为�符�起诉�件的,应当在 7 日内�定�予��;

  原告对�予���定��的,�以�起上诉。

  ② 人民法院在立案�:

  �现起诉�符�法定�件的,�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对驳回起诉的�定��的,�以�起上诉。

  ③ 人民法院��案件�:

  当事人对管辖�有异议的,应当在�交答辩状期间�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出的异议,�审查,异议�立的,�定将案件移�有管辖�的法院;异议��立的,�定驳回。

  (3)审��的准备

  审��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接�原告起诉并决定立案���,在开庭审�之�,由承办案件的审判员�法所作的�项准备工作。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5 日内将起诉状副本�达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 日内�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 5 日内将答辩状副本�达原告。被告��交答辩状,�影�法院对案件的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审�案件应当组��议庭,�议庭组�人员确定�,应当在 3 日内告知当事人。

  开庭日期确定�,应当在开庭 3 日�将传票�达当事人,将开庭通知书�达当事人的诉讼代�人�其他诉讼�与人。

  对于公开审�的案件,还应在开庭审�� 3 日�布公告,公告当事人姓�或�称�案由以�开庭的时间�地点。

  (4)开庭审�

  开庭审�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下,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与人 的�加下,在法院固定的法庭上或法律�许设置的法庭上,�照法定的程�和顺�,对案件进行实体审�,从而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并在此基础上对案件作出�判的全过程。

  人民法院审�民事案件,除涉�国家秘密�个人��或者法律�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公开审�的,�以�公开审�。

  开庭审�由以下几个阶段组�: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的调解��议庭评议和判决。

  调解:

  调查和法庭辩论�,在事实清楚�是�明确的基础上,当事人愿�调解的,�以当庭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应当根��方当事人达�的调解�议制作调解书�达当事人。调解书��方当事人签收�,�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的,应当�时作出判决。

  撤诉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传票传唤,无正当�由拒�到庭的,或者未�法庭许�中途退庭的,�以按撤诉处�。

  缺席判决

  被告�诉的,�以缺席判决。

  被告�传票传唤,无正当�由拒�到庭的,或者未�法庭许�中途退庭的,�以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适用审普通程�审�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以延长 6 个月; 还需�延长的,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5)简易程�

  简易程�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其派出法庭审�简�民事案件和简��济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程�。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收到起诉状�审查立案�,认为事实清楚��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大的简�的民事纠纷案件,�以适用简易程�进行审�。

  在简易程�中�以�头起诉��头答辩。

  原被告�方�时到庭的,�以当�进行审�,当�调解。

  �以用简便方��时传唤当事人��人,通知其他诉讼�与人,��普通程�传唤当事人和通知其他诉讼�与人方�和期�的�制。

  简易程�中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需实行�议制,但�有书记员作记录。

  在开庭通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普通程�有关规定的�制。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审结。

  6�第二审程�

  (1)上诉和两审终审

  当事人��审法院判决��定的,有��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法�起上诉。

  上诉必须在法定期�内�出。对判决�起上诉的期�为自判决书�达之日起 15 日内,对�定�起上诉的期�为自�定书�达之日起 10 日,逾期�上诉的,原判决��定��生法律效力。

  根�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上诉的判决包括:

  地方�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和简易程�审��作出的审判决;

  第二审法院�回�审�的判决;

  按照审程�对案件�审作出的判决。

  �以上诉的�定包括:

  �予��的�定;

  对管辖�有异议的�定;

  驳回起诉�定。

  当事人�起上诉�至第二审审结�,原审法院的判决或�定��生法律效力。

  第二审法院的判决��定是终审的判决��定,当事人�得�上诉。

  (2)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上诉案件,应当组��议庭开庭审�,但�议庭认为�需�开庭审�的,也�以进行判决��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过审�,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

  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原判决;

  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法改判;

  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清����足,�定撤销原判决,�回原审人民法院�审,或者查清事实�改判;

  原判决��法定程�,�能影�案件正确判决的,�定撤销原判决, �回原审人民法院�审。

  当事人对�审案件的判决��定,�以上诉。

  二审法院审�对判决��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分别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和 30 日内审结。

  7�审判监�程�

  (1)定义

  审判监�程���审程�,是指对已��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法对案件�行审�的程�。

  审判监�程��是纠正生效�判错误的法定程�,�是案件审�的必�程�,也�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2)当事人的申请符�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审:

  有新的��,足以推翻原判决��定的;

  原判决��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明的;

  原判决��定认定事实的主���是伪造的;

  原判决��定认定事实的主���未�质�的;

  对审�案件需�的��,当事人因客观原因�能自行收集,书�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原判决��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审判组织的组���法或者�法应当回�的审判人员没有回�的;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法定代�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加诉讼的当事人,因�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人的事由,未�加诉讼的;

  ��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利的;

  未�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原判决��定��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以作出原判决��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更的;

  对��法定程��能影�案件正确判决��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该案件时有贪污�贿�循�舞弊�枉法�判行为的。

  (3)�起�审的途径:

  �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定,�现确有错误,认为需��审的,�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人民法院对地方�级人民法院已��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定,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定,�现确有错误的,有��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审。

   当事人对已��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定,认为有错误的,�以�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审,但��止判决��定的执行。当事人申请�审,应当在判决��定�生法律效力� 2 年内�出;2 年��以作出原判决��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更,以��现审判人员在审�该案件时有贪污�贿�循�舞弊�枉法�判行为的,自知�或者应当知�之日起 3 个月内�出。

   人民检察院对�级人民法院已��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定,�现有当事人申请�审而人民法院应当�审的法定情形之一的,�以�出抗诉。地方�级人民检察院对�级人民法院已��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定,�现有当事人申请�审而人民法院应当�审的法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请上级人民检察院��级人民法院�出抗诉。

  (4)人民法院审��审案件,应当�行组��议庭。

  如果�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定是由审法院作出的,�审按审程�审�;

  如果�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程��审的,按第二审程�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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