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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级�济师考试财政税收预习辅导:第四章3

2011年1月28日��:环�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导读:导读:为帮助考生更好的预习2011年�济师考试,考试大特�供2011年�级�济师考试财政税收预习辅导,方便考生�习备考。点击查看汇总

  2.税法的解释(注���解释的定义�其法律效力)

  (1)立法解释

  (2)行政解释

  (3)�法解释

  �例题2】下列关于税法的解释的表述,正确的为( )。(2005年�选真题)

  A.税收立法解释的效力�于被解释的税法效力

  B.税法的�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C.税法的行政解释与被解释的税法具有相�的效力

  D.税法的行政解释�以作为法庭判案的直接��

  答案:B

  解�:税收立法解释与被解释的税法具有�等法律效力,所以A项�正确。税法的行政解释在行政执法中一般具有普�的约�力,但是�具备与被解释的税收法律�法规相�的效力,�能作为法庭判案的直接��,所以C�D两项�正确。而�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以作为办案和适用法律�法规的��。

  二�税法体系

  (一)按税法内容分类

  按照税法内容的��,�以将税法分为:

  1. 税收实体法:税法的核心部分

  2. 税收程�法

  3. 税收处罚法:四部分构�

  4. 税务行政法

  (二)按税法效力分类

  按照税法效力的��,�以将税法分为:

  1. 税收法律:税收法律的法律地�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而高于税收法规�规章。

  2. 税收法规:“�例�或者“暂行�例�。税收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税收法律高于税收规章。

  3. 税收规章:“办法��“规则��“规定�。税收规章�作为税收�法的直接��,而�具有�考性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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