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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济师《中级工商管�》基础讲义:第7章第4节

2012年12月17日��: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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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业劳动争议的诉讼

  1.�业劳动争议诉讼的概念

  �业劳动争议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劳动争议仲�委员会的�决,在规定的期�内�人民法院�照民事诉讼程�,�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的活动。

  此外,还包括当事人一方�履行仲�委员会已�生法律效力的�决书或调解书,�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活动。

  2.人民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

  《人民法院关于审�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动者与�业之间�生的劳动纠纷,当事人��劳动争议仲�委员会�出的�决��法�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具体包括:

  �劳动者与�业在履行劳动��过程中�生的纠纷。

  �劳动者与�业之间没有订立书�劳动��,但已形�劳动关系��生的纠纷。

  �劳动者退休�,与尚未�加社会�险统筹的原�业因追索养�金�医疗费�工伤�险待�和其他社会�险费而�生的纠纷。

  ��业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已�解除或者终止,以�应�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济补�金产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委员会仲��,当事人�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

  �劳动者与�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请求�业返还其收�的劳动��定金���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委员会仲��,当事人�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

  �劳动者因为工伤��业病,请求�业�法承担给予工伤�险待�的争议,�劳动争议仲�委员会仲��,当事人�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

  《人民法院关于审�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①劳动者请求社会�险�办机构�放社会�险金的纠纷;②劳动者与�业因�房制度改�产生的公有�房转让纠纷;③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④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务人员之间的纠纷;⑤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⑥农�承包��户与�雇人之间的纠纷。

  3.�业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管辖

  �业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是指�级法院之间以��级法院之间��审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

  �劳动争议案件由�业所在地或者劳动��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履行地�明确的,由�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通常劳动争议当事人��仲��决��仲�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讼。

  但如果有涉外因素或根�案件性质��简程度�影�的范围,对于难度大�影�范围广的案件也�由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审法院进行审�,而�是由作出仲��决的仲�委员会�级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方就�一仲��决分别�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给先��的人民法院。

  4.�业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掌�)

  �当事人�方��劳动争议仲�委员会作出的�一仲��决,���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决。

  ��业与其他���并的,�并��生的劳动争议,由�并�的��为当事人;

  ��业分立为若干��的,其分立��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的实际�业为当事人。�业分立为若干���,对承担劳动�利义务的���明确的,分立�的���为当事人。

  ��业招用尚未解除劳动��的劳动者,原�业与劳动者�生的劳动争议,�以列新的�业为第三人,原�业以新的�业侵�为由�人民法院起诉的,�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业以新的�业和劳动者共�侵�为由�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业和劳动者列为共�被告。

  �劳动者在�业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期间,与�包方和承包方�方或者一方�生劳动争议,�法�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包方作为当事人。

  5.�业劳动争议诉讼的时效(掌�)

  根�《劳动法》和《�业劳动争议处��例》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决��的,自收到�决书之日起15日内,�以�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法定期�内既�起诉���履行仲��决的,�一方当事人�以求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审�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争议�生之日�:

  (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生的支付工资争议,�业能够�明已�书�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通知�达之日为劳动争议�生之日。�业�能�明的,劳动者主张�利之日,为劳动争议�生之日。

  (2)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业�能�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利之日,为劳动争议�生之日。

  (3)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产生的支付工资��济补�金��利待�等争议,劳动者能够�明�业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具体日期的,�业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生之日。劳动者�能�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生之日。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时劳动关系�然存续,�业以劳动者申请仲�超过60日为由主张��支付的,人民法院�予支�。但�业能够�明劳动者已�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通知的除外。

  6.�业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

  (1)举�责任。举�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加以�明,并在自己的主张终�能得到�明时承担�利的法律�果的责任。

  �在《��规定》中,对举��能的�果,进行了明确规定,“没有��或者���足以�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责任的当事人承担�利的法律�果�。

  �规定了因��的�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举�责任分�的规则�出�判。

  �《��规定》�除了劳动者的一些举�责任,规定:“因用人��作出的开除�除��辞退�解除劳动����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等决定而�生的劳动争议,用人��负举�责任。�

  � (2)举�时�制度。《��规定》明确规定了举�时�制度,人民法院应当根�案情确定举�期�,举�期��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算,举�期�也�由当事人�商并�法院认�。

  (3)��交�制度。�方当事人在开庭审��互相交���,��交��以由当事人申请,也�以由法院���决定。��交�的主�人是审判员。

  (4)界定了�法��的范围。《��规定》明确规定:“以侵犯他人�法�益或者��法律�止性规定的方法�得的��,�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规定还对“�法�的范围进行了�定,电视暗访��自录音�录�,�一定就是�法��,�有侵犯了他人����侵犯了国家秘密��业商业秘密等�法方法�得的����为�法��。

  (5)被告的答辩义务。《��规定》规定:“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出书�答辩,�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所��的事实和�由的���,明确被告如果�答辩,��法院�供其相关��,将�承担对其�利的诉讼�果。从而改�了以��法实践中,答辩被视为当事人的一��利的�法。

  7.�业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审�

  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分性,应当�并审�,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劳动争议仲�委员会申请仲�。

  �业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除��辞退等处�,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以�法判决予以撤销。

  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金�医疗费以�工伤�险待���济补�金�培训费�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当的,人民法院�以予以�更。

  8.�业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执行

  当事人对�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决书,应当�照规定的期�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履行的,�一方当事人�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机构�出的�生法律效力的�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出���明劳动争议仲��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以根�《民事诉讼法》第217�之规定,�定�予执行。

  (1)�决的事项�属于劳动争议仲�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机构无�仲�的;

  (2)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仲�员仲�该案时,有徇�舞弊�枉法�决行为的;

  (4)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决�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予执行的�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定书之次日起30日内,�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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