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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级�济师考试房地产辅导讲义(13)

2010年9月19日��: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导读:导读:考试大整�2010年中级�济师考试房地产讲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租相关知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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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讲

  建设用地使用制度-2(上)

  第四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租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租的�件和程�

  (一)�以出租的建设用地使用�

  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方�或转让方��得的建设用地使用��以出租。

  土地使用者�法�得划拨建设用地使用�,符�下列�件,并�过土地管�部门批准的,也�以出租:①土地使用者为公���业�其他�济组织和个人;②领有国有土地使用�;③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物的�法产��明;④�法�土地管�部门补签了出让��,补交了出让金。

  (二)建设用地使用�出租的�制�件

  (1)建设用地使用�出租必须签订租���。

  (2)未按照出让��规定的期�和�件投资开��利用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得出租。

  (3)建设用地使用�出租,出租人必须办�租�登记。

  (三)建设用地使用�出租的程�

  (1)申请。 (2)审批。 (3)签订��。 (4)办�登记。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租���

  主�内容: (1)标的。建设用地使用�租���的标的是建设用地使用�。作为标的的地�必须是确定的。在��中必须说明土地的�置��积�开�程度�四至范围。

  (2)租期。对于通过出让方��得的建设用地使用�,其租期�得超过出让��规定的年��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的剩余年�。建设用地使用�年�届满,土地租���就自然终止。

  (3)租金标准�支付期��方�。

  (4)土地使用�件。必须符�出让��规定的建设�件和土地使用规则。如果需�改�,必须按照建设用地使用�出让的有关规定由出租人�土地管�部门�出申请。

  (5)土地用途。对于通过出让方��得的建设用地使用�的土地,�方应根�出让��规定的用途�约定租���中土地的用途。

  (6)租��方的�利和义务:

  出租人的�利:①有按期收�建设用地使用�租金的�利。②有监�承租人按照租���的规定��使用土地的�利。③有�法收回出租的土地的�利。对于�按照租���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或利用出租土地进行�法活动的,出租人有�终止租���,收回出租的土地。因国家建设或特殊需��用出租土地时,有�终止租约,对承租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安置。出租人的义务:①交付土地�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物��障义务。出租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②修缮义务。在租�关系存续期间,为使承租人正常使用租�标的物,出租人�对租�标的物进行必�的维护。③妨害除去义务。当承租人的正常使用�到妨害的�险时,�论是由于出租人还是由于第三方的原因所致,出租入�负有除去或防止义务。④建设用地使用�出租�,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出让��。

  承租人的�利:①有按照租���的规定,�法使用出租的土地�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物的�利。②有�求�障正常�有效使用租�标的物的�利。承租人的义务:①�管义务。承租人�爱护和��使用租�标的物,承租人��租���,导致租�标的物�到�失的,应负�害赔�责任。②支付租金义务。承租人必须按照租���约定的数�,按期缴纳租金。③租�标的物返还义务。租��方的租�关系终止�,承租人应�时返还土地�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物。(7)出租人交付土地的期��方�和�件。 (8)承租人租�期满返回土地的期��方�和�件。 (9)有关土地使用税费的缴纳。 (10)解除��的�件�期�。 (11)�约责任。 (12)其他有关�款。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租与出让�转让�抵押的区别

  建设用地使用�出租是一�特殊的土地产���方�,它与建设用地使用�出让�转让�抵押是有区别的。

  (一)出租与出让的区别

  建设用地使用�出让是土地一级市场特有的一���方�,建设用地使用�出租则存在于二�三级土地市场。

  建设用地使用�出让的主体是国家,土地出让具有国家垄断性的特点。建设用地使用�出租的主体是通过出让或转让方�获得建设用地使用�的土地使用�人。

  (二)出租与转让的区别

  建设用地使用�转让是对一定期�内的建设用地使用�的买断。在建设用地使用�转让之�,土地使用�人�生改�,原土地使用者享有的土地使用��失。而土地出租并��生土地使用�人的改�,出租人的土地使用�并没有消�。

  在建设用地使用�转让时,地上建筑物�附�物的所有�也一并�生转移。而建设用地使用�出租时,仅仅是将地上建筑物�附�物的使用�出租给土地承租人,地上建筑物�附�物的所有�并��生改�。

  建设用地使用�出租是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承租人必须�出租人支付租金,建设用地使用�的转让�以是有�的(建设用地使用�的出售和交�),也�以是无�的(建设用地使用�的赠与�继承)。

  (三)出租与抵押的区别

  建设用地使用�抵押时,土地使用者是以�转移�有的方�将其土地使用�抵押给他人。

  在抵押期间,土地使用者�然�有土地并�以使用土地。而建设用地使用�出租时,建设用地使用�必须转移土地的�有�,也就是说,在租���期�内,由承租人�有并使用土地。

  建设用地使用�的出租是一�独立的主��行为,��附于其他��行为。而建设用地 使用�抵押是一�从��行为,�能独立存在,它�是为主��行为�供担�。

  在建设用地使用�出租结��,承租人必须返还土地。而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抵押,在��结�时,如果抵押人按时还清债务,抵押��结�,抵押人�拥有建设用地使用�;如果抵押人�能按时还清债务,抵押�人�以行驶抵押�,将土地进行��,并将所得价款用于�还债务。

  例题1:当承租人的正常使用�到妨害的�险时,�论是由于出租人还是由于第三方的原因所致,出租入�负有除去或防止义务,�( )。

  A 出租方义务 B 妨害除去义务 C 承租方义务 D �方义务

  答案:B

  解�:妨害除去义务。当承租人的正常使用�到妨害的�险时,�论是由于出租人还是由于第三方的原因所致,出租人�负有除去或防止义务。

  例题2:建设用地使用�租���的标的是( )

  A 建设用地使用�B 建设用地所有�C 房屋使用� D房屋所有�

  答案:A

  解�:建设用地使用�租���的标的是建设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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