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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南通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7月25日~8月5日

来源:233网校 2016年7月22日
导读: 2016年江苏南通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7月25日~8月5日;新考生支付时间:2016年8月5日~8月10日,老考生支付时间:2016年7月26日~8月10,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8月5日—8月8日。

关于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建工)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1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含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终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9月24日、9月25日两天,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9月24日上午0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9月24日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上午0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9月25日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南通市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即考4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相关专业科目(详见附件3),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一建增报专业),增报专业具体管理办法见下文。

  (三)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满12个月为一年)。

  四、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考试共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详见附件2)。

  (二)选择报考级别为考全科(考4科)的人员,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报考级别时注意区分。选择级别为“一建增报专业”的人员,考试成绩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取得并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一建增报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特别说明:

  一级建造师报名管理与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的报名管理不可混淆,进入全国网报系统后“一建考全科”和“一建增报专业”是两个考试级别,报考者报名须仔细谨慎选择,报错报考级别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不可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往年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须以新考生身份重新报名,并携带审核材料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且滚动年度内的成绩一律作废。

  五、报名组织

  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我市一建报名仅限接受工作单位在南通地区(含县区)或户籍所在地为南通地区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具体报名审核材料见下文。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link.233.com/25849)”,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时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6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5年成功报名缴费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异地考生)视同新考生。

  (一)报名组织方式

  1.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或更改报考级别的,或2015年之前(不含2015年)成功报名缴费的考生及所有增报考人员,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新考生或异地考生。下同],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新考生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8月5日

  新考生支付时间:2016年8月5日~8月10日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link.233.com/28330。

  2.老考生[指2015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老考生,且有档案号的,其中不含更改报考级别、异地考生及增报人员。下同],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老考生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8月5日

  老考生支付时间:2016年7月26日~8月10日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link.233.com/28330

  (二)报名流程:

  1.新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1)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根据“报名序号”顺序安排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点(初审)审核报名资格;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四,初审合格人员需等待8月中下旬省厅终审结果下发,终审结果下发后,将及时电话(手机)联系终审有问题考生并根据终审结果通知其进行资格终审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获得报名资格,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特别提醒:审核合格的新考生(含一级建造师增报考生及异地考生)未领取合格考生回执单,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或逾期未来审核的,一律作报名放弃处理。报名表上有档案号的显示老考生类别的,无需现场资格审核,请老考生直接完成网上缴费。

  2.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老考生(注:不可更改往年报考级别和改报专业,且报名表上显示有考生档案号,考生类别是老考生的即为老考生,一建增报考生除外)报名,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往年考试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以及今年报考科目及其他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自动审核通过后经网上支付成功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015年老考生报名表无档案号或显示新考生身份的,请仔细检查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是否与往年报名信息一致,确保报名信息无误。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三)新考生(含一建增报及异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安排:

  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8月5日—8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东方大厦4号楼二楼大厅。

  请考生按照“报名序号”依次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审核安排通知请7月底或8月初及时登录本站查看相关通知。报名序号见报名表“报名序号条形码”后四位数字。

  (四)新考生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考全科)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内打印的2016年度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单位须填写清楚以下内容:“该同志工作已满**年及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已满**年”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意见”一栏不可以空白,为重要审核依据。仅限接受工作单位在南通地区(含县区)或户籍所在地为南通地区的人员报名];

  (2)满报考年限的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学历有疑义的,将进行复核查验。其中“艺术设计、园艺、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报考时,必须同时提供考生人事档案内的课程(成绩)表进行核查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3)有2个以上学历的,即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用于前后学历累加计算工作年限),前学历是高中或者非工程类、非工程经济类专业学历的,提供建筑行业五大员证之一或工程师证书或二级建造师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5)2015年之前(不含2015年)成功报名缴费人员除提供上述审核材料外,还可同时提供往年度同报考级别的准考证或成绩单辅助审核(考生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南通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内在线打印成绩单,可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2.一建增报专业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网上报名系统内打印的2016年度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单位须填写清楚以下内容:“该同志工作已满**年及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已满**年”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意见”一栏不可以空白,为重要审核依据。仅限接受工作单位在南通地区(含县区)或户籍所在地为南通地区的人员报名];

  (2)已通过的某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3.报考条件中本科学历按照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1)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学历要求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非国民教育序列的民办学校学历不予认可,报考学历中的技工技师学历和党校学历不予认可,以教育部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人事档案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为学历查验依据。其中“艺术设计、园艺、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报考时,必须同时提供考生人事档案内的课程(成绩)表进行核查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4.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如对报考人员申报材料有疑义,需报考人员根据审核结果及时核补。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5.凡使用假学历、假资格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考生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自愿接受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证书的处理。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信息需谨慎认真填写,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填错或误填责任由考生自负。姓名、身份证号作为注册信息非常重要,原则上注册信息不予修改,其次“电子照片、性别、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联系电话(手机)”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详细,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信息修改说明:(1)报考人员的证件号(身份证号)、姓名由系统自动引用本人注册时的信息,不可随意修改。已上传的电子照片也不可以随意修改(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表未打印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直接修改报名信息。(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再修改报名信息,然后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系统显示了审核通过标志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报名系统将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通过的标志),再修改报名信息,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修改完后必须在考试通知文件上规定的资格审核时间内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确认,逾期不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的将无法缴费,同时报名无效。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谨慎取消报考信息确认,否则影响到审核及报考责任由考生自负。(5)缴费成功后不予修改信息。(6)报名信息修改只需修改部分重要报名信息项,重要报名信息项包括“性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联系电话(手机)、工作单位”等。其余报考信息一般不影响审核及报名,如实填写即可。(7)考生报名数据上报省及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报名信息请仔细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果由考生自负,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予退回。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6年9月16日—9月22日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link.233.com/25849)或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30)网报链接地址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注册、报名电子照片处理及上传要求:

  1.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全国网报系统已实现了考生注册和报名的电子照片资源共享功能,报名系统内不再对考生电子照片进行审核,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或南通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没有按照要求处理的电子照片将无法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3.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确保处理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留言咨询”等有关提示。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考生答题时需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不在指定区域内作答的题目没有成绩。

  (二)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人社部12号部令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七、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

  (二)收费票据,请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服务大厅三楼E074窗口(市工农南路150号)领取。

  九、其他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8330。

  附件:

  1.专业对照表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3.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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