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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6月2日结束

来源:233网校 2015年6月2日

  内容来源:湖北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点击进入>>湖北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入口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6日9:00—6月2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5月16日9:00—6月3日16:0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5月16日9:00—6月5日16: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5年9月11日9:00—9月20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link.233.com/28357

  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链接地址为:http://link.233.com/28357(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link.233.com/25849/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或http://link.233.com/18295(湖北人事考试网)。

  拟报考人员应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上传注册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具体要求见软件说明),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传预先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处理后生成的报名照片(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根据属地原则选择省直或相应市州报名点,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注意事项:

  网报档案库。网报档案库是挂在统一网报系统的档案库,用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新老考生界定。网报档案库只挂接成绩有效年度的档案信息。凡曾参加过2013或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其它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重新审核报考条件。

  (一)新考生。

  1、报“考全科”人员。符合“考全科“报名条件的新考生(除曾参加过2013或2014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之外的报考人员,下同),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本人持《报名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经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资格审查地点: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服务大厅),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报“免二科”人员。符合“免二科”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本人持《报名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职称证、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等)原件,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经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资格审查地点: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服务大厅)和省职改办(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资格审查(盖章)后,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服务大厅)审核确认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盖章)后,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审核确认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3、报“相应专业”人员。报考相应专业的人员,无论往年是否曾参加过“相应专业”考试,均按新考生处理。符合“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本人持《报名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经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后(资格审查地点: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服务大厅),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二)老考生。

  曾参加过2013或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全科”或“免二科”)的老考生,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但考生应打印《报名表》留存,并须在规定的时间缴费确认。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网上信息审核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由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网上信息审核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三)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4、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5、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6、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和执业药师具有2个以上专业且各专业报考条件相同、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未全部通过的,可以修改专业,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否则不允许修改专业。

  7、报考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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