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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

来源:233网校 2011年6月2日
导读: 南京市2011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从2011年4月21日—6月2日,报名网址:www.nj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11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

  报名入口:执业资格(未取得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考试网上报名

  报名入口:相应专业(已取得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考试网上报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8号) 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11年9月24、25日进行。具体时间与科目为:

  9月24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10个专业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在答题时应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不在指定区域内作答的题目没有成绩。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通过200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尚未领取到证书者,可提供当地考试部门开具的成绩合格证明)。

  三、关于专业调整问题:

  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要求,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2011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四、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月31日。

  五、报名工作:

  (一)201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11年4月21日—6月2日,报名网址:www.nj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11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1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二)首次报考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打印出报名表后,在“单位意见”栏填写盖章即可),并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成功、下载打印报名表后,于2011年5月30日—6月3日携带下列材料到南京人才大厦三楼大厅(北京东路63号)接受资格初审,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网上下载打印的201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注:请用激光打印机,在线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

  2、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1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注:请用激光打印机,在线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10元报名费将不再退回。

  (三)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打印出的报名表条形码上方有档案号的考生,即为老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六、费用及准考证打印: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2011年9月19日—9月23日期间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2011年9月19日—9月23日期间凭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北京东路63号)18号窗口领取,联系电话:83151995.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七、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八、教材征订:

  有关教材问题请登陆江苏省建设人才网办事指南查询。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执业资格(未取得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考试网上报名

  附件2:相应专业(已取得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考试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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