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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201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审查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3年6月19日

各位考生: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查定于6月18日至20日,首次报考(含往年参加过该项考试今年改报其他级别或专业的)人员请携带相关材料到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考务科(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53号,原审计大楼二楼;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218162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关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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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已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共     年。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

     月--     

 

 

     月--     

 

 

     月--     

 

 

     月--     

 

 

     月--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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