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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条例和23号令对一建法规新教材的影响:投标

来源:233网校 2014年2月20日

  2014年一建教材将有部分改动,编委会强调今年命题要与工程实践进一步接轨,也就是会进一步增加通过的难度。那么新教材到底会在哪些方面作出改动呢?小编将带大家详细分析一下2014年一级建造师教材改版相关问题。

投  标

  招投标六大程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签约

  笔者且针对此六大程序,分别以六份资料进行针对性的分析。

  此资料为对第一大程序——投标的分析。

  一、影响分析

  1、联合体的变更

  (1)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3条规定,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如果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招标人有权拒绝。

  【注意】根据13年九部委23号令,已经将该条规定修正为: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工程货物招标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39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当在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时,向招标人提出组成联合体的申请。没有提出联合体申请的,资格预审完成后,不得组成联合体投标。招标人不得强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

  【注意】根据13年九部委23号令,已经将该条规定修正为: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招标人不得强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

  (3)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37条规定,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含有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被否决。

  【注意】根据13年九部委23号令,已经删除了该项无效投标条件。

  (4)其他类型招标项目

  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做相应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变更后的联合体资质发生降低或者影响到招标的竞争性,招标人有权拒绝。

  2、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

  【注意】根据13年九部委23号令,该项条件已经改为:(一)逾期送达;(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3、否决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二、重点点评

  1、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构成

工程建设施工

工程建设货物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投标函

投标函;

投标书

投标分项报价表

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

投标报价

投标一览表

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工程造价、运营成本

 

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投标货物的证明文件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投标保证金

 

 

 

 

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2、投标保证金

  【注意】招标人的实际损失大于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除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外,有权要求中标人补偿超出部分的损失。

  额度——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2%;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招标人还可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管理方面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增加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等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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