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工程规划的变更、验收、监督
| 变更 | 申请  |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备案  | 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  | |
验收  | 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 |
补偿  | 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 |
监督检查  | (1)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 |
2、规划许可证
| 主体 | 建设单位或个人  | 
材料  | 使用土地有关证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 
城市规划区内  | 市/县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省级政府确定的镇政府   | 
乡、村庄规划区内  | 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民住宅建设:   | 
临时建设批准  | 应当经城市、县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 
3、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
| 项目 | 施工许可证  | 开工报告  | 
申请时间  | 开工前  | 开工前  | 
申请对象  | 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   | 国家审批的大中型项目;地方审批的大中型项目、大型技改项目;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   | 
申请主体  | 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
发证时间  | 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不符合条件也是7日内书面通知,说明理由)  | |
申领单位  | 建设单位(业主或项目法人),不是施工单位  | |
审查内容  | 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条件  | |
开工期限  | 3个月内  | 6个月内  | 
延期  | 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 超过6个月,不予延期  | 
停工  | 1个月内报告  | 停工报告  | 
复工  | <1年,报告后即可复工  | 停工满6个月,重新办理  | 
≥1年,核验后方可复工  | ||
延期核验找发证机关,超过期限自行废止  | ||
不需要办理的情形  | ①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   | |
【2025最新版】一建5年黄金真题库·精准提分利器
删除过期考点·只练必考题·通关快人一步!
【精准】2020-2024真题精选
依据2025年最新考纲剔除过期/低频题,保留高频核心考点题,省去无效刷题时间!
管理/法规/经济+建筑/市政/机电/水利/公路/港口/矿业,薄弱点一键锁定,针对性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