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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非自愿性移民问题与政策

来源:233网校 2008年3月10日

  4、政府的扶持与政策支持

  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造福子孙的千秋伟业,是中国政府为了保障长江中下游地区的长治久安,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的重大决策,得到了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三峡库区人民从国家大局出发,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的恢复与发展,理应得到政府的扶持和全国人民的支援。为此,中国政府实行开发性移民的方针,要求移民群体“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通过资金补偿、政策支持、产业扶持、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使三峡库区移民在迁建过程中,得到了较常规更为快速的发展,探索了一条工程建设移民发展的新路子。 来源:www.examda.com

  4.1 制订实施规划

  为了做好三峡移民工程建设工作,国务院于1993年发布了《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明确规定: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应当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者修改。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工作历时7年,于1998年全面完成并发布实施,包括《长江三峡工程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相应规划报告,湖北省、重庆市的规划总报告和移民迁建进度及分年投资计划专题报告,按县(区)的20个分县规划报告。在分县规划报告中,按类别一般包括规划总报告、淹没实物指标调查报告、农村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城镇迁建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告、集镇迁建规划报告、县城集镇迁建新址地质详勘报告、工矿企业迁建及补偿投资核算报告、专业项目迁建规划报告、补偿投资概算报告、移民安置区环境保护规划报告等。以上规划作为实施移民安置工程建设的重要依据,为三峡移民工程的有序建设提供了基本保障。

  4.2 财政金融支持

  三峡移民迁建工程建设共计需要投资400亿元人民币(1993年5月不变价)。以中国三峡工程建设总公司为法人作为投资和经营管理主体,负责资金的借贷、安排使用。为了保证按规划进度实施工程建设,中国政府从多渠道筹集资金,以满足需要,包括每年从国家财政安排部分资金,建立三峡电力发展基金,筹集部分资金,通过发行特种债券,筹措部分资金。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基本保证了三峡移民工程建设的投资需要。为了加强三峡库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中央政府还安排了专项资金,支持建设,成效显著。在推进企业结构调整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从1997年至2001年,连续5年每年安排专项用于重庆市三峡库区企业技术改造和流动资金贷款15亿元;对国有工矿企业实施关闭破产后职工安置的资金缺口,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移民资金分摊解决。在支持农村移民安置方面,国家设立了三峡水利专项资金,用于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所必需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4.3 税费政策优惠

  为了支持三峡移民工程建设,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的优化,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当地的经济发展与劳动就业。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建房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三峡工程坝区和淹没区建设占用耕地,按照应纳税额的40%征收耕地占用税;国家对专门为安置农村移民开发的土地和新办的企业,依法减免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企业所得税。为了加快企业结构调整,促进组合搬迁和企业关停政策的实施,外地区企业兼并亏损的三峡库区国有、集体企业,在落实还款计划的前提下,以搬迁企业1998年底贷款余额为限,经债权银行同意,免除以前的全部利息,并在其后3~5年的还款期内继续免收利息。国家从三峡电站的电价收入中提取一定资金建立专项基金,用于三峡移民的后期扶持;三峡电站投产后缴纳的税款依法留给地方的部分,用于支持三峡库区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在三峡库区和三峡工程受益地区安排的建设项目,要求优先吸收符合条件的移民就业。

  4.4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三峡库区淹没工矿企业1599家,属于大中型企业仅有32家,并且99%的企业为国有和集体所有。在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过渡,整体工业生产能力过剩的新背景下,这些企业的大多数规模小、效益差、污染较严重,产品销路不好,资不抵债。对于这部分企业,要在政府的引导下,有步骤地实施破产或关闭解体,并妥善安置下岗职工,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创造条件促进其再就业;而对那些效益较好、规模较大、产品有特色、有市场的企业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对口支援建设,走技术改造和组合搬迁的道路,从而使三峡库区在移民企业搬迁建设过程中,实现产品结构、产业结构、企业所有制结构和组织结构的全面调整,努力创建经济结构互补、协调性好、资源利用充分、市场竞争力强的工业经济健康发展新格局。

  4.5 对口支援建设 “对口支援”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在中央政府的倡导下,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总原则,全国各地,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到三峡库区开展了广泛的技术经济合作,将三峡库区资源丰富、劳动力充裕等优势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区位、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及名优品牌等优势有机结合,使得三峡库区在顺利完成移民安置任务的同时,带动库区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至今,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10个计划单列市及国内外部分名优企业,为三峡库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援助,使不少移民迁建企业获得了新的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了科技、教育、卫生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据统计,已经实施经济合作类对口支援项目2600余个,为三峡库区引入资金超过110亿元。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三峡,既有力地支援了三峡移民工程建设,也为企业开辟了新市场,释放了名牌效应。

  4.6 政府协调移民远迁 在移民安置中,农村移民安置最为复杂,难度最大。三峡库区的农村移民占总数的40%以上,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仅靠三峡库区有限的耕地资源,全部实现就地后靠安置显然难以做到。为此,中国政府对三峡库区农村移民采取了形式多样的安置方式,如继续以种植业为主的就地后靠安置、政府组织外迁或投亲靠友自主外迁、自谋职业、从事第二或第三产业安置、社会福利安置等,政府积极引导和鼓励移民远迁到三峡库区以外的适宜地区安置。已经在三峡库区以外安置移民14.1万人,其中由政府组织到四川、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福建、上海、安徽、湖南、安徽、湖北等11省市安置三峡重庆库区移民7万人。三峡库区外迁移民安置得到接收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当地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他们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为三峡移民安置提供了有利的生产生活条件,大部分外迁移民已经迁移安置地区,在新的环境中安居并开始了正常的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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