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一级建造师>考试指南>合格证书领取

营口2013年一级建造师(市政除外)、增项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营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8日
导读: 2013年一级建造师(市政除外)、一级建造师增项执业资格证书开始领取,领取范围:2014年7月16日以前交照片的考生。

  2013年一级建造师(市政除外)、一级建造师增项、造价工程师、招标师、土地登记代理人、企业法律顾问、物业管理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开始领取,相关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范围:2014年7月16日以前交照片的考生

  二、领取证书须携带:

  (一)毕业证原件

  (二)学信网学历信息查询证明

  学历查询方式:

  1、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link.233.com/14786);

  2、在首页点击“零散查询”;

  3、按照提示,发短信获取查询码,并输入编号、姓名等信息,点击“查询”;

  4、在查询页点击“打印查询结果”。

  5、查询证明由单位盖章。

  (三)无法进行学历查询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存放于本人人事档中)

  (四)身份证原件

  (五)职称证等其他考试报名所需证书的原件。

  (六)由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另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审核发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考试报名条件对考试合格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发放考

  试合格证书,对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报考条件人员考试成绩作废,不予发放考试合格证书。

  四、强化考试纪律

  对申请人在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

  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还要向其单

  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五、领取地址:

  营口市青花大街西2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路南)1011房间

  六、领取时间:

  周一~周五(节假日休息)9:00~11:0013:30~16:00

  编辑推荐:

  2013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专题 网友交流

  领取证书后关注什么?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级建造师注册相关信息

  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专题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一级建造师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