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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办理2013年一级建造师(仅建筑工程)合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4年4月25日
导读: 一级建造师(仅建筑工程)合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办理2013年度执业药师、勘察设计类(仅环保工程师、公用设备暖通空调)、一级建造师(仅建筑工程)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临沂考区2013年度执业药师、勘察设计类(仅环保工程师、公用设备暖通空调)、一级建造师(仅建筑工程)合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请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人事处统一派人前来领取。
     二、提交材料
     (1)办证需提交的材料:1.考生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所在单位盖章)一份、3.两寸照片两张(黑白彩色均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2)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所在部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领取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办证材料申报及领取证书时间、地点
     办证材料申报及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5月28日(星期一)(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地址: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人才规划大厦,六楼西侧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
    电话:0539—8609929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 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的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部门、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四、办证须知
    1、该四类证书用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且表格用新表,切勿再收报“山东省人事厅制”的表格
    2、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及相应专业合格证书,国家尚未下发,请考生耐心等待网站办证通知。
         附件:1、介绍信格式
         2、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3.合格人员名单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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