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变更、可撤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及第791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