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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原则,工程资料盖章彻底搞明白!

来源:233网校 2016年12月28日

工程资料签字盖章手续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具体原则性要求如下:

一、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认真编写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的有关内容要求,明确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有分包单位的,应有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分包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如有人员变动应即时履行人员变更手续。

二、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的有关规定,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其中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组织设计或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应手书签名(或采用电子文档扫描形式记录归档)。

三、单位工程中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进行签字认可。

四、分部工程(其中特别是地基探槽、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记录,桩基工程验收记录,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主体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沉降观察记录,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也应参加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其中: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在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和单位公章;

2、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也应按照国家有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和单位公章;

3、影响工程结构质量安全的勘察及设计变更,须经原勘察设计单位的注册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和单位公章,方可有效;

4、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注明签名年、月、日,方可生效。

五、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代表,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对涉及的内容进行验收,验收人员签字和盖章要求按照本文第四条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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