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20609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件[z11]
⑴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⑵监理范围[z12] 和监理工作内容;
⑶外部条件包括的内容;
⑷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⑸委托人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的时间;
⑹委托人兔费向监理机构提供的设施;
⑺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兔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数;
⑻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
⑼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金额;
⑽支付报酬的币种和汇率;
⑾奖励办法[z13] ;
⑿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委托人与监理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哪一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Z206100了解国际常用的几种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条件的特点
1Z206101国际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概念
⑴国际工程的概念
国际工程通常是指一项允许由外国公司来承包建造的工程项目,即面向国际进行招标的工程。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根据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例如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等)和技术复杂程度,以及本国工程公司的能力局限等情况,允许外国公司承包某些工程,国际工程包含咨询和承包两大行业。
⑵国际工程咨询
国际工程咨询包括对工程项目前期的投资机会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编制、监理、管理、后评价等,是以高水平的智力劳动为主的行业,一般都是为建设单位(发包人)提供服务的,也可应承包人聘请为其进行施工管理、成本管理等。
⑶国际工程承包
国际工程承包包括▲对工程项目进行投标、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分包、提供劳务等。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有时也作▲施工详图设计和▲部分永久工程的设计。
⑷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即指国际工程的参与主体之间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而签订的明确彼此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Z206102 FIDIC系列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⑴FIDIC简介
FIDIC即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s Inginieurs-Conseils)的缩写。它于1913年在欧洲成立。FIDIC是世界上多数独立的咨询工程师的代表,是最具权威的咨询工程师组织。FIDIC专业委员会编制了一系列规范性合同条件,构成了FIDIC合同条件体系。
⑵FIDIC系列合同条件适用范围
1999年,FIDIC在原合同条件基础上又出版了4份新的合同条件。这是迄今为止FIDIC合同条件的最新版本。
1)施工合同条件[z14] (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简称“新红皮书”)。新红皮书与原红皮书相对应,但其名称改变后合同的适用范围更大。该合同主要用于由发包人设计的或由咨询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Building Works)和土木工程(Engineering Works)。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特点表现为,以竞争性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承包商,合同履行过程中采用以工程师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适于整个土木工程。
2)永久设备和设计一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and Design-Build,简称“新黄皮书”)。新黄皮书与原黄皮书相对应,其名称的改变便于与新红皮书相区别。在新黄皮书条件下,承包人的基本义务是完成永久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
3)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 Turnkey Projects,简称 “银皮书”)。银皮书又可译为“设计一采购一施工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它与橘皮书相似但不完全相同。它适于工厂建设之类的开发项目,是包含了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具体设计、采购、建造、安装、试运行等在内的全过程承包方式。承包人“交钥匙”时,提供的是一套配套完整的可以运行的设施。
4)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of Contract)。该合同条件主要适于价值较低的或形式简单、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房屋建筑和土木工程。
⑶FIDIC系列合同条件特点
FIDIC系列合同条件具有国际性、通用性和权威性。其合同条款公正合理,职责分明,程序严谨,易于操作。考虑到工程项目的一次性、唯一性等特点,FIDIC合同条件分成了“通用条件”(Genera1 Conditions)和“专用条件”(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两部分。通用条件适于某一类工程。如红皮书适于整个土木工程(包括工业厂房、公路、桥梁、水利、港口、铁路、房屋建筑等)。专用条件则针对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是在考虑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不同、项目特点和发包人要求不同的基础上,对通用条件进行的具体化的修改和补充。
FIDIC合同条件的应用方式通常有如下几种:
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一些国际项目直接采用;
2)合同管理中对比分析使用;
3)在合同谈判中使用;
4)部分选择使用。
1Z206103英国NEC系列合同条件的特点
NEC合同条件是由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编制的工程合同体系。包括六种主要选项条款(合同形式);九项核心条件;十五项次要选项条款;发包人可以从中选择适合自己项目的条款。
⑴NEC合同条件体系
1)六种主要选项条款(合同形式)如下:
·总价合同;
·单价合同;
·目标总价合同;
·目标单价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
·工程管理合同。
发包人可以从中做出选择。
2)九项核心条款。NEC的核心条款包括如下九部分:
·总则;
·承包人的主要职责;
·工期;
·检验与缺陷;
·支付;
·补偿;
·权利;
·风险与保险;
·争端与终止。
关于支付,发包人可根据自己的需求,从上述六种合同形式中选择一种。NEC可以提供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目标成本合同和工程管理合同。因此,NEC不是某种标准的合同条件,而是内涵广泛的系列合同条件。
3)次要选择
NEC含有十五项次要选择,它们包括:
·完工保证;
·总公司担保;
[z1]注意前后顺序!监理、造价考点!
[z2]提交标书前!
[z3]开标、评标的最终程序是授予合同!
[z4]国内工程承包财务管理通常不包括!
[z5]是进入合同履行阶段承包商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
[z6]指定分包,须征得发包人得同意!
[z7]开始于工程的移交和竣工验收之后!
[z8]发包人、承包人各自承担一半!
[z9]并不能取代监理工程师的作用!
[z10]标准条件中规定!
[z11]不能单独使用!
[z12]按照双方在专用条款中议定的范围确定!
[z13]专用条款中明确!
[z14]是典型的单价合同,以单价合同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