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库/一级建造师 /4.1.1城市道路、地下水与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4.1.1城市道路、地下水与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4.1.1城市道路、地下水与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相关课程

本视频可免费试听30秒,看完整版请购买课程

4.1.1城市道路、地下水与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一级建造师
授课老师:梁毛
所属科目:建筑工程
考点标签: 了解
所属章节:第4章相关法规/4.1建筑工程建设相关规定/4.1.1城市道路、地下水与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所属版本:

4.1.1城市道路、地下水与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介绍

1.城市道路管理与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规定
1)城市道路行驶方面的相关规定
(1)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机动车不得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2)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相关规定
(1)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2)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3)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提交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4)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2.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与建筑工程施工相关的规定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2)《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36号)中规定:
① 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② 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专题更新时间:2025/08/01 10:58:24

4.1.1城市道路、地下水与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考点试题

单选题 1.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A . 建设单位
B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C .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D . 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 C

答察解析: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单选题 2.()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A . 监理单位
B . 设计单位
C . 建设单位
D . 勘察单位

正确答案: C

答察解析: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单选题 3.下列关于城市道路、地下水与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A . 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B . 建设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C . 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D .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正确答案: B

答察解析: A选项: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B选项: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C选项: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D选项: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本题要求选择错误的选项,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大咖讲解:4.1.1城市道路、地下水与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江凌俊
监理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二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曾在设计院任职,线上线下多年培训行业从业经历。
查看老师课程
梁毛
监理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
工程管理证书“大满贯”获得者,一级建造师(建筑/机电)、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土建/交通)、二级建造师(建筑/机电/市政)、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
查看老师课程
相关知识点推荐
高频

4.1.2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1.基本规定
(1)工程文件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不得事后补编。
(2)每项建设工程应编制一套电子档案,随纸质档案一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 电子档案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的,可不移交相应纸质档案。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4)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管理的,总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 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应负责收集、 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变更】
(5)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应纳入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环节。
2.归档文件质量要求
(1)归档的纸质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5)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6)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7)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应采用电子签名等手段,所载内容应真实和可靠,内容必须与其纸质档案一致。
3.归档要求
(1)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2)勘察、设计单位应在任务完成后,施工、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归档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向建设单位移交。
(4)工程档案的编制不得少于两套,一套应由建设单位保管,另一套(原件)应移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保存。

高频

4.1.3施工许可管理规定

1.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1) 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 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 已经确定有效的施工企业。
(5)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6)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订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相关管理规定
(1)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3)对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许可证及其申请表中增加“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栏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确定设计、施工单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
(4)对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分包工作,且已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其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也不得将上述要求作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高频

4.1.4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

1.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承包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 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
3)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
4)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5)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6)工程保修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添加一建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师资团队

一级建造师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一建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