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的主要事故隐患包括: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触电、机械伤害等。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安全费用管理;
(3)施工设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
(4)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5)分包(供)方安全生产管理;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管理;
(7)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8)安全检查和改进;
(9)安全考核和奖惩等制度。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各类上岗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三级教育(企业、项目、班组)、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应包括企业各管理层的负责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以及新上岗、待岗复工、转岗、换岗的作业人员。
(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4】
(4)施工企业新上岗操作工人岗前教育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安全操作规程;
3)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
5)预防、减少安全风险、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措施。
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安全生产费用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应急准备、必要的安全评价、监测、检测、论证所需费用。【2018】
四、分包方安全生产管理
(1)施工企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选择合法的分包(供)单位;
2)与分包(供)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
3)对分包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检查和考核;
4)及时清退不符合安全产生要求的分包(供)单位;
5)分包工程竣工后对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能力进行评价。
(2)施工企业对分包单位检查和考核内容
1)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及资格情况;
2)分包单位违约、违章情况;
3)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绩效。
五、应急救援管理
(1)施工企业的应急救援管理应包括建立组织机构,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价、完善和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及记录等内容。
(2)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3)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管理和环境特征,组织各管理层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征分析;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人员及职责分工、联系方式;
3)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调用程序;
4)与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外部政府、消防、抢险、医疗等相关单位与部门的信息报告、联系方法;
5)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活动的具体安排。
一、两类危险源
二、危险源的辨识
危险源辨识的方法:专家调查法、头脑风暴法、现场调查法、工作任务分析法、德尔菲法、安全检查表法、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法、事件树分析法和故障树分析法等。
三、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组成
1、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组成
(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2)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3)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报告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工程选址和土地实用规划
(7)重大危险源的监察
2、重大危险源风险分析评价包括的内容
(1)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
(2)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3)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4)进行风险评价;
(5)风险控制。
3、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措施
(1)技术措施:化学品的选择、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转、维修以及有计划的检查。
(2)组织措施:人员的培训;提供保证安全的设备;人员水平、职责的确定、对合同工和临时工的管理。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查安全思想、查安全责任、查安全制度、查安全措施、查安全防护、查设备设施、查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查伤亡事故处理等。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2020】
(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一般可分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开工、复工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设备设施安全验收检查等。
(2)定期安全检查:施工现场至少每旬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工作。施工现场的定期安全检查应由项目经理亲自组织。
(3)经常性安全检查:【2017】
1)现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每天例行开展的安全巡视、巡查。
2)现场项目经理、责任工程师及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进行的安全检查。
3)作业班组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的安全检查。
“听”、“问”、“看”、“量”、“测”、“运转试验”。
一、检查项目的构成【2016/2018】
(1)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和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10项。每一检查项目包括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
(2)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
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
(2)文明施工检查评定保证项目
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项目
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
(4)基坑工程检查评定保证项目
施工方案、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 安全防护。
(5)模板支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
施工方案、支架基础、支架稳定、支架构造、施工荷载、交底与验收。
(6)物料提升机检查评定保证项目
安全装置、防护设施、附墙架与缆风绳、钢丝绳、安拆、验收与使用。
(7)塔式起重机检查评定保证项目
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吊钩、滑轮、保护装置、多塔作业、卷筒与钢丝绳、安拆、验收与使用。
(8)起重吊装检查评定保证项目
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索具、作业环境、作业人员。
二、检查评分方法
(一)等级的划分原则 【2013】
施工安全检查的评定结论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优良
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以上。
(2)合格
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以下,70分及以上。
(3)不合格
①当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时;
②当有一分项检查评分表得零分时。
安全检查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一、基础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挖土机械作业安全。
(2)边坡与基坑支护安全。
(3)降水设施与临时用电安全。
(4)防水施工时的防火、防毒安全。
(5)桩基施工的安全防范。
二、基坑(槽)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一)基坑(槽)土方开挖与回填安全技术措施
(1)基坑(槽)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10m。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2009】
(2)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坑边保持一定的距离,当土质良好时,要距坑边1m以外,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m。
(二)基坑开挖的监控
(1)基坑开挖前应制定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2)基坑工程的监测包括支护结构的监测和周围环境的监测。重点是做好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变形、地下水位等的监测。(口诀:水管维护)
(三)基坑施工的安全应急措施
(1)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一旦出现了渗水或漏水,应根据水量大小,采用坑底设沟排水、引流修补、密实混凝土封堵、压密注浆、高压喷射注浆等方法及时进行处理。
(2)如果悬臂式支护结构位移超过设计值时,应采取加设支撑或锚杆、支护墙背卸土等方法及时进行处理。如果悬臂式支护结构发生深层滑动时,应及时浇筑垫层,必要时也可以加厚垫层,以形成下部水平支撑。
(3)对于轻微的流砂现象,在基坑开挖后可采用加快垫层浇筑或加厚垫层的方法“压住”流砂。对于较严重的流砂,应增加坑内降水措施进行处理。
(4)对于基坑周围管线保护的应急措施一般包括增设回灌井、打设封闭桩或管线架空等方法。
三、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配置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
(2)孔口内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
(3)挖孔桩各孔内用电严禁一闸多用。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电压。
考点一:钢管脚手架的施工准备工作
1、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工程概况和编制依据;脚手架类型选择;所用材料、构配件类型及规格;结构与构造设计施工图;结构设计计算书;搭设、拆除施工计划;搭设、拆除技术要求; 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控制措施、应急预案。
2、搭设和拆除作业前,应将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脚手架地基应符合规定:平整坚实,满足承载力和变形要求;应设置排水设施,搭设场地不应积水;冬期施工应采取防冻胀措施。
考点二:钢管脚手架的搭设要求
1.垫板应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 ,宽度不小于200mm的木垫板;
2. 严禁将支撑脚手架、缆风绳、混凝土输送泵管、卸料平台及大型设备的支承件等固定在作业脚手架上;严禁在作业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
3. 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4.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扫地杆,纵向扫地杆距底座不大于200mm,纵上横下。
5.连墙点的水平间距不得超过3跨,竖向步距不得超过3步,连墙点之上架体的悬臂高度不应超过2步。
6.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相邻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并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
7.架体的转角处、开口型作业脚手架端部应增设连墙件,连墙件竖向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层高,且不应大于4m。
8.24m以下脚手架必须在两端、转角及中间不超过15m设置剪刀撑,24m及以上脚手架外侧立面全部设置连续剪刀撑。剪刀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设置,每道剪刀撑的宽度应为 4~6 跨,且不应小于6m,也不应大于9m。剪刀撑斜杆与水平面的倾角应在 45°~60°之间。
9.24m及以下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接,亦可采用钢筋与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只有钢筋的柔性连墙件,24m以上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连接。
10.连墙件应采用能承受拉力和压力的刚性构件。
考点三:钢管脚手架的拆除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3.拆除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当有多人同时操作时,应明确分工、统一行动,且应具有足够的操作面;
4.拆除的构件应采用起重设备吊运或人工传递到地面,严禁抛掷。
考点四:钢管脚手架的检查验收
1、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验收:
(1)脚手架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首层水平杆搭设后;
(3)作业脚手架每搭设一个楼层高度;
(4)悬挑脚手架悬挑结构搭设固定后;
(5)搭设支撑脚手架,高度每2~4步或不大于 6m。
2、脚手架搭设达到设计高度或安装就位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内容:
(1)材料与构配件质量;
(2)搭设场地、支承结构件的固定;
(3)架体搭设质量;
(4)专项施工方案、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及检测报告、检查记录、测试记录等技术资料。
3、脚手架定期检查的内容: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3)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4)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有超载使用现象。
一、现浇混凝土工程的安全控制要点
(1)立柱底部支承结构必须具有支承上层荷载的能力。为合理传递荷载,立柱底部应设置木垫板,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当支承在地基上时,应对地基土的承载力进行验算。
(2)为保证立柱的整体稳定,在安装立柱的同时,应加设水平支撑和剪刀撑。
(3)立柱的间距应经计算确定,按照施工方案的规定设置。若采用多层支模,上下层立柱要垂直,并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4)模板工程安装高度超过3.0 m,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5)高处支模作业人员所用工具和连接件应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不得散放在脚手板上,以免坠落伤人。
(6)当钢模板高度超过15m以上时,应安设避雷设施,避雷设施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大风地区或大风季节施工,模板应有抗风的临时加固措施。
(7)遇大雨、大雾、沙尘、大雪或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露天高处作业。6级及以上风力时,应停止高空吊运作业。
二、保证模板拆除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2013/2016】
(1)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或构件模板的拆除,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其混凝土强度达到侧模拆除条件即可。底模必须在预应力张拉完毕方能拆除。
(2)拆模作业之前必须填写拆模申请,并在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记录达到规定要求时,项目技术负责人方能批准拆模。
(3)模板拆除顺序: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架。
一、吊装作业
1、起重机要做到“十不吊”
2、预制构件的运输
运输时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强度不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的75% 。在运输过程中构件的支撑位置和方法,应根据设计的吊(垫)点设置,不应引起超应力和使构件产生损伤。
3、构件堆放
(1)构件堆放平稳,底部按设计位置设置垫木。
(2)构件多层叠放时,柱子不超过2 层;梁不超过3 层;大型屋面板、多孔板6-8层;钢屋架不超过3 层,各层的支承垫木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各堆放构件之间应留不小于0.7m 宽的通道。
4、触电事故的安全控制要点
吊装作业使用行灯照明时,电压不得超过36V。
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一、高处作业基本要求
(1)建筑施工中凡涉及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防护网搭设的,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2018】
(2)高处作业施工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验收可分层或分阶段进行。
(3)遇有6级及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4)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防护栏杆的设置与搭设;
2)攀登与悬空作业的用具与设施搭设;
3)操作平台及平台防护设施的搭设;
4)防护棚的搭设;
5)安全网的设置;
6)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所用的材料、配件的规格;
7)设施的节点构造,材料配件的规格、材质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连接状况。
(5)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方案;
2)安全防护用具用品、材料和设备产品合格证明;
3)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4)预埋件隐蔽验收记录;
5)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
二、临边与洞口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一)临边作业
(1)坠落高度在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取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2)建筑物外围边沿外,对没有设置外脚手架的工程,应设置防护栏杆;对有外脚手架的工程,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3)停层平台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楼层防护门,并应设置防外开装置。
(二)洞口作业
洞口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应采取封堵措施;
(2)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 ①防护栏杆,并应采用 ②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 ③挡脚板;(①、②、③ 很多地方都可套用)
(3)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4)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高度不应小于1.5m,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并应设置挡脚板。
(5)在电梯施工前,电梯井道内应每隔2层且不大于10m加设一道安全平网。
(三)防护栏杆
(1)当临边作业的防护栏杆应由横杆、立杆及挡脚板组成;
(2)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1.2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
(3)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1.2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600mm;
(4)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
(5)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6)防护栏杆在上下横杆和立杆任何部位处,均能承受任何方向1kN的外力作用。
三、操作平台的安全防范措施
(1)操作平台的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
(2)操作平台使用中应每月不少于1次定期检查。
(3)移动式操作平台移动时,平台上不得站人。
(4)移动式操作平台的规定:
1)移动式操作平台面积不宜大于10m2,高度不宜大于5m,高宽比不应大于2 :1,施工荷载不应大1.5kN/m2。
2)移动式操作平台的轮子与平台架体连接应牢固,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大于80mm。
3)移动式行走轮承载力不应小于5kN,制动力矩不应小于2.5N?m。
4)移动式操作平台移动时,操作平台上不得站人。
(5)落地式操作平台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操作平台的钢管和扣件应有产品合格证;
2)搭设前应对基础进行检查验收,搭设中应随施工进度按结构层对操作平台进行检查验收;
3)遇6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雪等恶劣天气及停用超过1个月,恢复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6)悬挑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平台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应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应可靠连接;严禁将操作平台设置在临时设施上。
2)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悬挑长度不宜大于5m。
3)悬挑式操作平台的外侧应略高于内侧。外侧应安装防护栏杆并应设置防护挡板全封闭;
4)人员不得在悬挑式操作平台吊运、安装时上下;
5)采用悬臂梁式的操作平台,应采用型钢制作悬挑梁或悬挑桁架,不得使用钢管,其节点应采用螺栓或焊接的刚性节点。
6)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钢丝绳夹连接,钢丝绳夹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且不得少于4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周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
四、交叉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1)作业高度与坠落半径
(2)交叉作业时,坠落半径内应设置安全防护棚等安全隔离措施。
(3)起重机臂架回转范围内、现场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4)不得在安全防护棚棚顶堆放物料。
(5)当安全防护棚为非机动车辆通行时,棚底至地面高度不应小于3m;为机动车辆通行时,棚底至地面高度不应小于4m。
(6)当建筑物高度大于24m并采用木质板搭设时,应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两层防护的间距不应小于700mm,安全防护棚的高度不应小于4m。
(7)安全防护网搭设时,应每隔3m设一根支撑杆,支撑杆水平夹角不宜小于45°。
一、人的因素
二、物的因素
三、环境因素
四、管理因素
1.职业安全卫生组织机构不健全,包括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置。
2.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未落实。
3.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
(1)拆除方式有人工拆除、机械拆除、爆破拆除和静力破碎。
(2)拆除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的顺序依次进行。(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的原则)
一、塔吊的安全控制要点
(1)塔吊的轨道基础和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塔吊的拆装必须配备下列人员:
1)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
2)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殊作业操作人员。
(3)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塔吊作业时,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4)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
(5)塔吊的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安全完整、灵敏可靠。
(6)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严禁起吊重物后长时间悬挂空中。
(7)在起吊荷载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不大于20cm,然后进行下列项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起吊。【2015/2018】
二、施工电梯的安全控制要点
(1)施工电梯必须经过主管部门鉴定合格方可使用。
(2)在施工电梯5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不得开沟挖槽,2.5m范围内应搭防护棚。
(3)检查各限位安全装置情况,经检查无误后先将梯笼升高至离地面1m处停车检查制动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继续上行试验楼层站台、防护门、上限位以及前、后门限位,并观察运转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4)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运行:天气恶劣,如雷雨、6级及以上大风、大雾、导轨结冰等情况;灯光不明,信号不清;机械发生故障,未彻底排除;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规定。
三、物料提升机的安全控制要点
(1)提升机应具有下列安全防护装置并满足其要求: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楼层口停靠栏杆(门);吊篮安全门;上料口防护棚;上极限限位器;下极限限位器;紧急断点开关;信号装置;缓冲器;超载限制器;通信装置。
(2)提升机基础应有排水措施。距基础边缘5m范围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振动的施工时,必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
(3)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禁使用钢丝绑扎。
四、气瓶的安全控制要点【2019】
(1)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应保证气瓶瓶底干燥;禁止敲击、碰撞;禁止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严禁用带油的手套开气瓶。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
(2)氧气瓶和乙炔瓶在室温下,满瓶之间的安全距离至少5m;距明火的距离至少10m。
(3)气瓶内的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
一、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二、伤亡事故
三、建筑高处最常发生的五种事故类型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