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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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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计标准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一级建造师
授课老师:王克
所属科目:机电工程
考点标签: 了解
所属章节:第6章 相关标准/6.1建筑机电工程设计与施工标准/6.1.2 建筑给水排水与供暖工程设计和施工标准
所属版本:

1. 设计标准介绍

1.设计标准
1)《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2021
(6)生活饮用水箱(池)、中水箱(池)、雨水清水池的泄水管道、溢流管道应采用间接排水,严禁与污水管道直接连接。
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
③水封装置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严禁采用活动机械活瓣替代水封,严禁采用钟式结构地漏。

专题更新时间:2025/08/01 10:59:31

1. 设计标准考点试题

多选题 1.下列关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 的建筑的生活给水系统,宜采用垂直分区并联供水或分区减压的供水方式
B . 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建筑,宜采用分区并联供水方式
C . 当生活给水系统分区供水时,各分区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5MPa
D . 当设有集中热水系统时,分区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55MPa
E . 水泵扬程应按提升高度、 管路系统水头损失,另附加2~3m 流出水头计算

正确答案: B

答察解析: B选项错误;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建筑,宜采用垂直串联供水方式。
C选项错误;当生活给水系统分区供水时,各分区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

多选题 2.关于给水系统分区供水的要求,以下(  )是错误的。
A . 生活给水分区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0.45MPa
B . 设有集中热水系统时分区静水压力不应大于0.55MPa
C . 公共建筑热水出水达标时间不应大于15s
D . 生活饮用水管道可与中水管道直接连接
E . 居住建筑热水配水点出水温度达标时间不应大于10s

正确答案: C

答察解析: (1)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设热水循环系统,居住建筑热水配水点出水温度达到最低出水温度的出水时间不应大于15s公共建筑配水点出水温度达到最低出水温度的出水时间不应大于10sCE都错误。(2)当生活给水系统分区供水时,各分区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 当设有集中热水系统时,分区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55MPa。生活饮用水严禁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D错误。

单选题 3.下列给水管道的管段上,没有装倒流防止器,可以不设置止回阀的是()
A . 直接从城镇给水管网接入小区或建筑物的引入管上
B . 密闭的水加热器或用水设备的进水管上
C . 卫生器具的进水管上
D . 每台水泵的出水管上

正确答案: C

答察解析: (3)给水管道的下列管段上应设置止回阀,装有倒流防止器的管段处,可不再设置止回阀:
直接从城镇给水管网接入小区或建筑物的引入管上
密闭的水加热器或用水设备的进水管上
每台水泵的出水管上
故C选项符合题意;



大咖讲解:1. 设计标准

王克
一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招标师等国家级资格考试证书。多年EPC总承包项目工程经验,对工程项目理解深刻,教学理论结合实际,尤其机电实务科目在首创引入BIM技术结合教材知识点教学,使学员学的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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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初
一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从事智能化工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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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建筑电气及智能系统工程设计与施工标准

1.设计标准
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1)变电所
①变电所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负荷性质、用电容量、供电条件、节约电能、安装、运行维护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并适当考虑发展的可能性。
3)《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07
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15
5)《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2014

2.施工标准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
(6)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时应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安装、使用、维修、试验要求和说明等技术文件;对有商检规定要求的进口电气设备,尚应提供商检证明。
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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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建筑给水排水与供暖工程设计和施工标准

1.设计标准
1)《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2021
(6)生活饮用水箱(池)、中水箱(池)、雨水清水池的泄水管道、溢流管道应采用间接排水,严禁与污水管道直接连接。
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
③水封装置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严禁采用活动机械活瓣替代水封,严禁采用钟式结构地漏。

2.施工标准
1)《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2021
(4)给水、排水、中水、雨水回用及海水利用管道应有不同的标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给水管道应为蓝色环;
热水供水管道应为黄色环、热水回水管道应为棕色环;
中水管道、雨水回用和海水利用管道应为淡绿色环;
排水管道应为黄棕色环。
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2)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
4)《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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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通风与空调工程设计和施工标准

1.设计标准
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2)事故排风的室外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不足20m时,排风口应高出进风口,并不宜小于6m。
2)《锅炉房设计标准》GB 50041-2020

2.施工标准
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
(3)当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必须设置厚度不小于1.6mm的钢制防护套管;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采用不燃柔性材料封堵严密。
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 50738—2011

3.与净化空调相关的设计施工标准
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13
(6)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净化空调系统的风管应设防火阀:
①风管穿越防火分区的隔墙处,穿越变形缝的防火隔墙的两侧。
②风管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隔墙和楼板处。
③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的水平管段上。
2)《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GB 50457-2019
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333—2013
4)《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2010
5)《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1110—2015

4.与节能相关的设计施工标准
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
2)《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 51366—2019
(2)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计算范围应包括暖通空调、生活热水、照明及电梯、可再生能源、建筑碳汇系统在建筑运行期间的碳排放量。暖通空调系统能耗应包括冷源能耗、热源能耗、输配系统及末端空气处理设备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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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消防和人防工程设计与施工标准

1.设计标准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
(4)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②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
(3)末端试水装置应由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组成。试水接头出水口的流量系数,应等同于同楼层或防火分区内的最小流量系数洒水喷头。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排水立管宜设伸顶通气管,且管径不应小于75mm。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2)火灾探测器的选择要求:
⑥应根据保护场所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和燃烧材料的分析,以及火灾探测器的类型、灵敏度和响应时间等选择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对火灾形成特征不可预料的场所,可根据模拟试验的结果选择火灾探测器。
4)《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 50151—2021
5)《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0年版)GB/T 50193-93
(2)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灭火剂储存方式可分为高压系统和低压系统。管网起点计算压力(绝对压力)计算值:高压系统应取5.17MPa,低压系统应取2.07MPa。
(3)喷头入口压力(绝对压力)计算值:高压系统不应小于1.4MPa;低压系统不应小于1.0MPa。
(4)高压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由储存容器、容器阀、单向阀、灭火剂泄漏检测装置和集流管等组成;低压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由储存容器、容器阀、安全泄压装置、压力表、压力报警装置和制冷装置等组成。
6)《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219—2014
7)《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2003
8)《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2004
(2)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火灾宜采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
(3)管网起点(干粉储存容器输出容器阀出口)压力不应大于2.5MPa;管网最不利点喷头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MPa。
9)《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10)《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898—2013
1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3)消防给水系统应根据建筑的用途功能、体积、高度、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重要性、次生灾害、商务连续性、水源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其可靠性和供水方式,并应满足水灭火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5)消防水泵应确保从接到启泵信号到水泵正常运转的自动启动时间不应大于2min。
1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
13)《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
1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1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
16)《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2005

2.施工标准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19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
(2)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 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 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排水能力应满足报警阀调试、验收和利用试水阀门泄空系统管道的要求。
(3)消防水泵或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每月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
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
4)《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98—2009
5)《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3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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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标准

1.设计标准
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1)变电所
①变电所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负荷性质、用电容量、供电条件、节约电能、安装、运行维护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并适当考虑发展的可能性。
3)《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07
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15
5)《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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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标准

2.施工标准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
(6)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时应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安装、使用、维修、试验要求和说明等技术文件;对有商检规定要求的进口电气设备,尚应提供商检证明。
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高频

2. 施工标准

2.施工标准
1)《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2021
(4)给水、排水、中水、雨水回用及海水利用管道应有不同的标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给水管道应为蓝色环;
热水供水管道应为黄色环、热水回水管道应为棕色环;
中水管道、雨水回用和海水利用管道应为淡绿色环;
排水管道应为黄棕色环。
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2)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
4)《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

高频

1.设计标准.

1.设计标准
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2)事故排风的室外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不足20m时,排风口应高出进风口,并不宜小于6m。
2)《锅炉房设计标准》GB 50041-2020

高频

2.施工标准.

2.施工标准
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
(3)当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必须设置厚度不小于1.6mm的钢制防护套管;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采用不燃柔性材料封堵严密。
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 5073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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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标准..

1.设计标准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
(4)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②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
(3)末端试水装置应由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组成。试水接头出水口的流量系数,应等同于同楼层或防火分区内的最小流量系数洒水喷头。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排水立管宜设伸顶通气管,且管径不应小于75mm。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2)火灾探测器的选择要求:
⑥应根据保护场所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和燃烧材料的分析,以及火灾探测器的类型、灵敏度和响应时间等选择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对火灾形成特征不可预料的场所,可根据模拟试验的结果选择火灾探测器。
4)《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 50151—2021
5)《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0年版)GB/T 50193-93
(2)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灭火剂储存方式可分为高压系统和低压系统。管网起点计算压力(绝对压力)计算值:高压系统应取5.17MPa,低压系统应取2.07MPa。
(3)喷头入口压力(绝对压力)计算值:高压系统不应小于1.4MPa;低压系统不应小于1.0MPa。
(4)高压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由储存容器、容器阀、单向阀、灭火剂泄漏检测装置和集流管等组成;低压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由储存容器、容器阀、安全泄压装置、压力表、压力报警装置和制冷装置等组成。
6)《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219—2014
7)《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2003
8)《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2004
(2)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火灾宜采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
(3)管网起点(干粉储存容器输出容器阀出口)压力不应大于2.5MPa;管网最不利点喷头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MPa。
9)《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10)《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898—2013
1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3)消防给水系统应根据建筑的用途功能、体积、高度、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重要性、次生灾害、商务连续性、水源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其可靠性和供水方式,并应满足水灭火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5)消防水泵应确保从接到启泵信号到水泵正常运转的自动启动时间不应大于2min。
1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
13)《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
1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1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
16)《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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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标准..

2.施工标准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19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
(2)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 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 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排水能力应满足报警阀调试、验收和利用试水阀门泄空系统管道的要求。
(3)消防水泵或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每月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
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
4)《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98—2009
5)《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3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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