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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9月4-15日报名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7日

六、考试报名时间、办法
(一)驻沈的中、省直单位人员报名时间为2006年9月4日—15日(周六、周日休息)。各市报名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确定。
(二)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同地进行。审查合格后,即可办理报名手续。
(三)往年考生报名时只须携带报名表、1寸照片(近期、免冠)1张及上一年度准考证。
(四)符合免试科目的考生,报名时除携带规定的材料和照片外,还应提交经审批的科目免试申报表(见附件3)。
(五)通过考试或经过考核认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单科考试,报名时除携带规定的材料和照片外,还应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此类考生报名时,按新考生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各市考试管理部门在组织报名时,务请提醒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
七、收费标准
(一)本次考试收报名费10元/科。考务费按科目收取,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60元/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85元/科。各市收取的考务费全额上缴。
(二)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请于2006年12月30日前向省人事考试中心上缴考务费。
八、考场设置、考号查询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考生可于2006年10月20日—11月10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或通过电话16840165查询考试地点、考场和考号。
九、信息管理
(一)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系统》(1.6版)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见附件4。
(二)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务必于2006年9月20日前将报名信息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信息技术部。
(三)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市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四)档案号是滚动考试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下发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档案信息库,各市在组织往年考生报名时要据此查询,核准报考科目。下发的档案库属国家保密资料,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更改,如发现更改,追究单位及个人责任。
十、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十一、考试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主观题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的钢笔、签字笔以及铅笔、圆珠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4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答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十二、考前培训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前培训及教材具体事宜请与省建设厅注册中心联系,联系人:王  聪、李  明,联系电话:024—23974407,23974387。
十三、其他
(一)有关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可与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联系,联系电话:024--86892018。
(二)驻沈的中、省直单位人员考试报名地点: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报名咨询电话:024—86899711,86892018。

附件:1、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3、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
4、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二○○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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