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中的全部资料;
2、《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汇总表》一式一份;
3、《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一式一份;
(三)主管部门向省建设厅提交的资料
1、报送函一份;
2、(一)中的全部资料(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原件);
3、《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汇总表》一式两份(附磁盘);
4、《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一式两份(附磁盘);
(四)参加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未全部通过的人员,报考未通过的科目,需提供如下材料,按照以上的程序进行申报:
1、《报名表》两份,每一份上都要贴近期免冠照片,其中的一份上要另附一张同底版的照片;
2、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省建设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各留存一份);
4、另交与报名表同底版二寸红底免冠照片一张,主管部门留存,办考试合格证时用。
(五)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参加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选择另外一个专业报考,需提供如下材料,按照以上的程序进行申报:
1、《报名表》两份,每一份上都要贴近期免冠照片,其中的一份上要另附一张同底版的照片;
2、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2005年度考试合格成绩单(网上查询后打印出来)。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省建设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各留存一份);
4、另交与报名表同底版二寸红底免冠照片一张,主管部门留存,办考试合格证明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