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程序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原则上以单位集体报名的形式进行。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按照报考资格对申报人进行考核推荐,并收集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资料,按照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相同的申报程序,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还需同时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原件)一起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厅局、山西建工(集团)总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等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省建设厅。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还需同时将学历证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原件报省建设厅进行审核。
五、申报资料
(一)符合报考条件者向所在单位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两份(附件1),每一份上都要贴近期免冠照片,其中的一份上要另附同底版的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附件4);
3、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4、另交与报名表同底版二寸红底免冠照片一张,主管部门留存,办考试合格证时用。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向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料
1、(一)中的全部资料;
2、《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
3、《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6)一式一份;
(三)主管部门向省建设厅提交的资料
1、报送函一份;
2、(一)中的全部资料(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原件);
3、《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附磁盘);
4、《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6)一式两份(附磁盘);
(四)参加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未全部通过的人员,报考未通过的科目,需提供如下材料,按照以上的程序进行申报:
1、《报名表》两份(附件1),每一份上都要贴近期免冠照片,其中的一份上要另附一张同底版的照片;
2、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省建设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各留存一份);
4、另交与报名表同底版二寸红底免冠照片一张,主管部门留存,办考试合格证时用。
(五)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参加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选择另外一个专业报考,需提供如下材料,按照以上的程序进行申报:
1、《报名表》两份(附件1),每一份上都要贴近期免冠照片,其中的一份上要另附一张同底版的照片;
2、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2005年度考试合格成绩单(网上查询后打印出来)。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省建设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各留存一份);
4、另交与报名表同底版二寸红底免冠照片一张,主管部门留存,办考试合格证明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