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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08年第十批一级建造师领取注册证书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08年12月23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8号》和《关于第三十批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的通知,我市共有123人通过建设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现就领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合格人员,统一由市建委颁发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和执业信息卡。

  二、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合格人员须以原注册申报企业为单位,按照注册申报程序办理领取注册证书等相关手续。通过区县建委申报注册的人员,统一由区县建委办理领证手续。

  三、有关单位应携带以下材料办理领证手续:

  1、企业申报材料时开具的《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收件凭证》;

  2、申请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3、工本费60元/人(现金)

  四、具备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造师临时注册证书的人员,在办理领证手续时,须同时将原证书和IC卡交回(已注册建造师临时注册证书的人员需在建造师系统中申报注销注册,并打印注销申请表一份)因原证书和IC卡暂不交回而无法办理领证手续的人员,应由注册企业出具暂不领取证书的书面说明。原则上领证单位应一次性办理本企业所有注册人员的领证手续。

  五、有关单位请于2009年1月10日前,前往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85号窗口办理领证手续。许可中心地址:河东区红星路79号(顺驰立交桥旁)

  联系人:郝斌;联系电话:24538461

  特此通知

  附:1、天津市第十批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领证人员名单(123人)

    2、具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注册证书人员名单(50人)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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