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一级建造师>政策法规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范围

来源:233网校 2011年3月2日

  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范围为:

        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古建筑、钢结构、高耸建筑物、电梯安装、消防设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温、附着升降脚手架、金属门窗、预应力、爆破与拆除、建筑智能化、特种专业。

  考试大编辑推荐:

  一级建造师执业范围(试行)

  考试大网校2011年一级建造师课程火热招生中!!!

  快到考试大一级建造师论坛下载免费复习资料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一级建造师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