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期货从业资格 > 期货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辅导

2017年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第五章

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 2017-07-15 18:52:00

导读:中国期货业协会自2017年7月起在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期货法律法规”科目中采用新颁布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内容。第一章内容具体如下,考生应熟悉了解新版《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有效进行备考。2017年新版期货法律法规解读>>shiping.jpg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相关用语含义如下:

(一)风险监管报表是期货公司编制的反映各项风险监管指标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的报表。

(二)资产、流动资产是指期货公司的自身资产,不含客户保证金。

(三)负债、流动负债是指期货公司的对外负债,不含客户权益。

(四)重大业务,是指可能导致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发生10%以上变化的业务。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证监发[2007]55 号公布、证监会公告[2013]12 号修订)、《关于期货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3 号)同时废止。

相关阅读 期货

添加期货从业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期货从业备考学习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期货从业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期货从业考试书籍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