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货法律法规:如何处理期货交易场所的检查与调查中的中止和终止情形?
在期货市场中,为了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期货交易场所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会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检查与调查。这些检查与调查的目的是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检查与调查过程中,有时会遇到需要中止或终止调查的情形。
一、中止调查的情形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可以中止调查:
- 调查涉及的事项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尚未出具审理结果的;
- 被调查的当事人书面申请,承诺在协会认可的期限内纠正涉嫌违规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
- 其他导致调查无法进行的事由。
若上述事由消失后,经期货业协会领导批准可恢复调查。
二、终止调查的情形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可以终止调查:
- 被调查的会员终止运营;
- 被调查的从业人员死亡;
- 被调查的当事人履行经协会认可的纠正涉嫌违规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承诺的;
- 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三、恢复调查的情形
被调查的当事人未履行承诺的,应当经期货业协会领导批准恢复调查。
四、调查报告与处理建议
案件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当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载明被调查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经调查核实的事实及证据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及依据。期货业协会自律管理部门将调查报告提交会长办公会审议,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 未发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相关自律规则,予以结案;
- 违规行为超过2年的,不予纪律惩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 涉嫌违反相关自律规则,符合《中国期货业协会批评警示程序》规定情形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 涉嫌违反相关自律规则,符合采取纪律惩戒情形的,提交自律监察委员会讨论处理;
- 涉嫌违法违规,需要中国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通过这一系列严格的检查与调查程序,期货交易场所能够有效维护市场的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科目:期货法律法规
考点:三、检查与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