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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详细的刑诉法思维导图合集:第二章基本原则(二)

作者:233网校 2020-06-23 18:53:39
导读:本章刑诉法思维导图归纳了刑诉法基本原则章节的框架体系,并呈现了核心考点。用思维导图的方式学习刑诉法,既能帮助大家梳理知识脉络,又能有效提升复习效率,更加轻松备考,赶紧收藏起来吧~

刑诉法的基本原则(二).png

【真题链接】

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多选题)

A.犯罪嫌疑人甲和被害人乙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乙要求不追究甲刑事责任

B.甲侵占案,被害人乙没有起诉

C.高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D.犯罪嫌疑人白某在被抓获前自杀身亡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只要具有上述法定情形之一,就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A选项中,犯罪嫌疑人甲和被害人乙虽然达成刑事和解,但是刑事案件除非是《刑法》所规定的不告不理案件,否则一律是国家追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是国家专门机关的义务,被害人乙不追究甲刑事责任的要求并不能阻碍司法机关对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选项中,按照《刑法》第270条第3款的规定,犯侵占罪,告诉才处理。即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4)项规定的情形。

C选项中,《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规定的情形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无论从性质上还是内容上,都与一般的“轻微”明显不同。

D选项是《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5)项所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情形,此项正确,既然抓获前就死亡,侦查阶段就要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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