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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客观题《卷二》模拟题及答案④

来源:233网校 2022-03-19 00:00:01

2022年法考客观题《卷二》模拟题及答案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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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支付令自行失效:()

A、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

B、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30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

C、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

D、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432条的规定,ABC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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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非因法律行为的原因而取得所有权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通过合法建造行为修建房屋的,自该房屋建成之日起取得对该房屋的所有权

B、乙与合伙人产生争议,因法院的判决而获得了作为合伙财产的房屋的所有权,乙自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获得房屋所有权

C、丙因法院的离婚判决而取得家中电脑的所有权的。丙自拿到法院的生效判决书之日起可以出卖该电脑

D、在法院执行程序中,丁拍得了某执行财产,自法院作出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获得该财产所有权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物权编关于物权原始取得及其行使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231条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而设立物权的,自该事实行为完成时取得对房屋的所有权。故A项说法正确。根据《民法典》第229条,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C选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物权法解释(一)》)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在分割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等案件中作出并依法生效的改变原有物权关系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以及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拍卖成交裁定书、以物抵债裁定书,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229条所称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因此,B、D选项错误。又根据《民法典》第229条的规定,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而取得物权的,自该判决书生效时,该物权得以设立。故本题答案选AC。

3、任某上山采集野生菌,不料发现山腰向某家后屋起火。考虑到向某家仅其老母常年在家,见火势还比较大,应该需要帮助。于是奔向向某家,进行救火。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抢救,火势总算得以扑灭。但其右腿也因此受伤,原因在于救火过程中,向某老母向其递水过程中,一不小心把靠墙的铁管滑到,正好砸到了正在救火的任某脚踝处。后经医生鉴定属于脚踝骨折。就本题中涉及的债的发生原因,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

B、无因管理

C、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D、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债发生的原因。债有两类发生原因:一是意定之债(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债);二是法定之债(基于法律规定产生的债)。就法定之债的发生的原因,主要指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其中,无因管理制度旨在适当界限禁止干预他人事务与奖励互助义行两项原则,使无法律上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者,在一定要件下得享有权利、负担义务。本案中,任某是在为向某老母提供救助过程中遭受的损害,虽然损害的原因在于向某老母的过失,但应当被认为已经被无因管理涵盖。因此。本案中涉及的是无因管理之债。

4、刘某打算加入某合伙企业,成为普通合伙人。那么,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刘某要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必须符合以下哪些条件:()

A、取得原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B、原合伙人如实告知刘某关于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C、刘某应当如实向合伙人说明自己的个人负债情况

D、刘某应当停止其已经从事的与该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考查入伙的规则。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43条、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ABD三项与法律规定一致。如实说明入伙人的个人负债情况是一种道德义务,原合伙人也可以要求其说明,但它不是法定义务,不是入伙条件,因此C选项不能入选。

5、甲公司、乙公司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某有限合伙企业。甲公司和乙公司是有限合伙人,李某是普通合伙人,由李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公司和乙公司享有下列哪些权利:()A、对合伙企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一事进行表决

B、以合伙企业名义对他人提起诉讼

C、将合伙份额出质

D、为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考查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则。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68条的规定。选择会计师事务所、为合伙企业提供担保,不属于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可以参与,故AD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有限合伙人为本企业利益提起诉讼的.应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能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提起。C选项正确。《合伙企业法》第72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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