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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藏笔记!2020年法考行政法高频考点:行政规章

作者:233网校 2019-09-11 10:48:00
导读:行政规章是行政法抽象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与行政法规在制定程序上有诸多相似之处,却也有许多不同之处,你是否都掌握了呢?快来看看吧!

/ 01 /

制定主体

国务院部门、省政府、社区的市政府

/ 02 /

制定程序

1.立项

部门规章

内设机构或其他机构

地方政府规章

下级政府或所属部门

2.公布

立项公布

本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草案公布

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当向社会公布

3.决定

部门规章

部务会议或委员会会议

地方政府规章

全体会议或常委会议

4.文本

部门规章

在国务院公报或部门公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及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以国务院公报或部门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地方政府规章

在本级政府公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及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以本级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5.施行

一般情形

行政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后施行

特殊情形

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备案

由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报请备案。

7.立法后评估

由国务院部门、省政府和社区的市政府组织评估,并把评估结果作为修改、废止有关规章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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